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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太安堂: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8-27  

						股票代码:002433           股票简称:太安堂            公告编号:2020-069
债券代码:112336           债券简称:16 太安债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 年 8 月 26 日,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的通知》,其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
准则”)进行了修订,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
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
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
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
变更。
    (二)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从 2020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其余
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
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
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亦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即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9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
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
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
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的权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
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
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
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九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