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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里扬: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3-14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作为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议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
并就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谨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 2018 年度与相关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所
需,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际交易时的
定价公允、合理,交易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2、公司对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
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3、相关关联交易按市场方式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
允,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
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4、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黄河清、吴月华、刘
杨、顾勇亭、胡春荣依法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我们认可公司 2018 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公司 2019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卢颐丰、程光明、刘伟
                                                        2019 年 3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