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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里扬: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27  

						证券代码:002434           证券简称:万里扬         公告编号:2019-052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的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要求执行企业
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
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
[2019]6号要求编制执行。
    2、变更日期
    财务报表格式调整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公司2019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执行财务报表格式
调整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6号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
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会[2019]6号有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
收账款”二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
付账款”二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将增加“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权益工
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交
易性金融负债”项目,减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2)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利润表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信用减值损
失(损失以“-”号填列)”项目。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
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
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
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
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
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
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
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
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会计准则的相关规
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议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
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