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里扬:独立董事关于对外转让全资子公司辽宁金兴汽车内饰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12-25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外转让全资子公司辽宁金兴汽车内饰有限公司 100%股
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作为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对外转让全资子公司辽宁金兴汽车内饰有限
公司 100%股权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
公司董事黄河清、董事张雷刚担任东顺汽车饰件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公司已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
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我们认为本次交易有助于推动公司集中精力和资源专注
发展汽车传动系统主业,剥离持续亏损的资产可以有效改善公司的发展质量,进
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本次交易价格参
照评估结果并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对外转让全资子公司辽宁金兴汽车内饰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卢颐丰、程光明、刘伟
2019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