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里扬:年度股东大会通知2021-04-20
证券代码:002434 证券简称:万里扬 公告编号:2021- 022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5月10日召开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 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10 日(星期一)下午 13:3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10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0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0 日
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
复投票。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
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4 月 29 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4月29日(星期四)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
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
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 3999 号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二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2020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20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的要求,议案 4、议案 6、议案 8 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
者即对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提案进行表决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00 《2020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6.00 √
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00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8.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授
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
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
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5、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021年4月30日下午16:30前),不接受电话登记;
6、登记时间:2021年4月30日(星期五)上午9:30 至11:30,下午14:00 至
16:30;
7、登记地点: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张雷刚
联系电话:0579-82216776
指定传真:0579-82212758
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3999号
邮政编码:321025
8、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或复印件
于会前半小时到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
另行通知。
3、会议联系人:张雷刚
联系电话:0579-82216776
指定传真:0579-82212758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34。
2、投票简称:“万里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
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
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10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
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
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浙江万里扬
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代表本单位(个人)对会议审议的各
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相关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其行使
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本单位(个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提案进行表决 √
非累计投票提案
1.00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00 《2020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6.00 √
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00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8.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
投票说明:
1、对于上述审议事项,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在表决时只需在议案右边的“同
意”、“反对”和“弃权”中任选一项,选择方式应以在选项下方对应的空格中打
“√”为准,不符合此规定的表决均视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
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