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万里扬:万里扬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0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
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
责的精神,通过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董事、
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在维护股东权益、促进
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推动公司健康发展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20 年 4 月 8 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二)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补选公
司监事的议案》、《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20 年 4 月 29 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三)2020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20 年 8 月 26 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四)2020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五)2020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收购辽宁益兴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 1 页 共 3 页
    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20 年 11 月 19 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六)2020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收购宁波万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30.02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20 年 12 月 24 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
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二、监事会对 2020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认为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能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
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经营,规范运作,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
项决议,并不断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不
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 2020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
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
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2020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收购辽宁益兴汽车
零部件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收购宁波万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30.021%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而
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按市场方式定价,股权收购依据评估结果定价,定价公允,不
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
独立性。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
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现有
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得到了有效的执
行并不断加以完善,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状况。

                                第 2 页 共 3 页
  (五)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情况

    2020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内幕信息保密、管理工作以及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
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在编制和审议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
涉及公司内幕信息的事项中,加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内幕信息保密管理等工
作,保证了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1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遵循
诚信原则,恪尽职守,不断加强新法规、新政策、新制度的学习,进一步提高责任意
识和自身履职能力,依法依规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做好各项工作,不断推动公司
规范运作和健康持续发展。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




                               第 3 页 共 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