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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里扬:关于控股子公司与万汇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22-09-07  

                        证券代码:002434          证券简称:万里扬         公告编号:2022-058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万汇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旨在表明协议双方在新能源电站及
抽水蓄能电站的电力市场运营管理、绿证绿电运营管理和碳资产运营管理方面开
展全方位战略合作的事项达成框架性合作意向。具体合作内容将由双方另行签署
具体协议进行约定,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
的审批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涉及的合作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该协议仅为意向性框架协议,尚未构成关联交
易的实质。
    3、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4、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
2022 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助于万里扬能源公司进一步扩大业务市
场,有效推动万里扬能源公司在未来发展中进一步提高收入规模和盈利能力。


一、协议签署情况
    1、2022 年 9 月 6 日,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控股子
公司浙江万里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万里扬能源公司”)和万汇通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简称“万汇通能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在
新能源电站及抽水蓄能电站的电力市场运营管理、绿证绿电运营管理和碳资产运
营管理方面开展全方位战略合作。
    2、万汇通能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万里扬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涉及的
合作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该协议仅为意向性框架协议,尚未构成关联交易的实
质。
    3、本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4、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万汇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 年 5 月 7 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双塔街道
    法定代表人:陈水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 2 亿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电力生产,热力生产和供应;售电服务;水力、水电工程施工,
维修;太阳能光伏发电工程施工、维修;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及配件的研发与销
售;能源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服务。
    股权结构:万里扬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83.5%股权,江山汇能科技有限公司持
有 10%等。
    与本公司关系:万里扬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其持有万汇通能源
公司 83.5%股权。万里扬能源公司与万汇通能源公司具有关联关系。
    万汇通能源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
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目标
    双方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助力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
统建设,通过整合双方各自品牌、资本、市场、技术、管理等优势资源,力争实
现双方利益最大化,打造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企业新形象。
 (二)合作内容
    双方将在新能源电站及抽水蓄能电站的电力市场运营管理、绿证绿电运营管
理和碳资产运营管理方面开展全方位战略合作。在国家政策法规指导下,积极参
与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电力市场改革,充分挖掘新能源电站及抽水蓄能电站的市
场潜力和价值。双方将以万汇通能源公司投资运营的新能源电站及抽水蓄能电站
项目为试点,力争打造可复制的样板项目,全面推广应用,双方共享万汇通能源
公司项目通过万里扬能源公司的专业运营管理服务所产生的增值收益。合作内容
如下:
    1、万汇通能源公司已投运的四川省甘孜州乡城县德格集中式光伏电站、浙
江省金华市分布式光伏电站、康托水电站和达阿果水电站的装机容量合计约
357MW,上述电站的电力市场运营管理、绿证绿电运营管理和碳资产运营管理等
业务委托万里扬能源公司负责。同时,万汇通能源公司在四川省境内流域装机容
量约 700MW 水电资源开发完成后,水电站的上述相关业务也委托万里扬能源公司
负责。
    2、万汇通能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后续新投建的新能源电站及抽水蓄能电站,
在同等合作条件下,上述电站的电力市场运营管理、绿证绿电运营管理和碳资产
运营管理等业务优先委托万里扬能源公司负责。
    3、万汇通能源公司尽最大努力协调综合资源,协助万里扬能源公司共同开
拓全国新能源电站及抽水蓄能电站的电力市场运营管理、绿证绿电运营管理和碳
资产运营管理及虚拟电厂等业务。
    4、万汇通能源公司相关项目通过万里扬能源公司的专业运营管理服务所产
生的增值收益,由双方按各 50%享有。
    5、基于本协议合作意向开展的具体合作项目,双方将在本协议约定的原则
下,另行签署项目合作协议等文件对相关具体事项进行约定,合作项目内容最终
以具体协议为准。

 (三)合作期限
    本次战略合作期限为协议生效之日起 5 年,如在到期前 3 个月内双方未提出
终止合作,则本协议自动延续 5 年,以此类推。


四、本协议履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万汇通能源公司主要从事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开发。目前已投运的光
伏电站装机容量 77MW,水电站装机容量 280MW,并已获得了四川省境内流域装机
容量约 700MW 的水电资源开发权。
    万里扬能源公司是一家以提供灵活电力调节能力为核心的高科技企业,主要
从事储能电站投资和运营、电力市场现货交易、电力安全仿真服务等业务,为用
户提供电力市场运营管理、绿证及绿电运营管理、碳资产运营管理等服务,满足
用户降本增效、节能减排、低碳环保等需求。目前,万里扬能源公司已获得全国
多个省份和地区的电力交易和碳资产管理资质。同时,万里扬能源公司已打造具
备专业技术实力,自主研发虚拟电厂运营控制平台、电力市场全景仿真决策系统,
为电力市场交易及电站运营提供技术支持。
    本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通过充分发挥万里扬能源公司在电力市场运营管
理、绿证及绿电运营管理、碳资产运营管理等方面的技术实力和丰富经验,为万
汇通能源公司下属电站提供专业化服务,有助于进一步提高万汇通能源公司的经
营效益,通过收益共享,可以有效提升万里扬能源公司的盈利能力。同时,结合
万汇通能源公司的项目资源优势,可以进一步提高万里扬能源公司在相关业务领
域的市场份额,不断扩大业务规模。
    本协议的履行,不影响万里扬能源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五、风险提示
  (一)本协议仅为框架性的合作协议,协议约定内容的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
在变动的可能性,因此本协议涉及的合作内容及实施以双方后续签署的具体合作
协议为准。
  (二)本协议的履行存在受国家政策、市场环境等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不可抗
力等因素影响而产生的风险,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采取各项有效措施推
动合作项目顺利落地。
  (三)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订后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说明
  (1)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框架协议>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2021-059),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万里扬集团有限公司、吴月华
等持有的万里扬能源公司合计 51%的股份(出资额为人民币 10200 万元)。
    2022 年 1 月 6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人民
币 11,000 万元的价格收购万里扬能源公司 51%的股份(出资额为人民币 10200
万元),该收购为上述《股权收购框架协议》项下的具体实施项目。
  (2)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浙江万里扬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与浙江省江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独立储能电站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书>
的公告》(2022-005),公司控股子公司万里扬能源公司拟在浙江省江山经济开发
区投资建设和运营“万里扬江山清漾变 300MW/600MWh 独立储能电站项目”。截至
目前,上述项目正在推进中。
  (3)2022 年 8 月 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
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2022-046),公司总裁顾勇亭先生、副总裁任华
林先生和林健先生、财务总监胡春荣先生、董事会秘书张雷刚先生自 2022 年 5
月 5 日至 2022 年 8 月 5 日期间,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447,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0341%,增持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4,034,069 元。
  (4)2022 年 8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
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22-054),持有公司股份 7,900 万股(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 6.02%)的股东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代表“陕国投昌
丰 52 号单一资金信托”),计划自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
后的 6 个月内(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不超过 1,312.6 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5)2022 年 8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
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22-056),持有公司股份 7,900 万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 6.02%)的股东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国元信托-安瑞 1
号单一资金信托”),计划自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 1,312.6 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6)2022 年 8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
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22-057),持有公司股份 7,900 万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 6.02%)的股东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代表“陕国投昌盛
1 号单一资金信托”),计划自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 2625.2 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7)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其他持
股 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化。
  (8)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的计划。


七、备查文件
  (一)《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