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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里扬: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23-04-25  

                             证券代码:002434               证券简称:万里扬         公告编号:2023- 015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
     要,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改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 1.12 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 第 1.12 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公司的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指公司的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第 5.14 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 5.14 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十一)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         (十一)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
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并 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
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裁的提名, 惩事项;根据总裁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并决定其报酬 公司副总裁,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事项和奖惩事项;


第 6.01 条    公司设总裁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 第 6.01 条    公司设总裁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
解聘。                                     解聘。
    董事会根据经营需要设定公司副总裁人         董事会根据经营需要设定公司副总裁人
数,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数,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       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
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改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
     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内容为
     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登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的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