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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中南: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19-04-30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胡晓明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作为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8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
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较好地维护了社会
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8 年的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
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1、第三届董事会本年度共召开 8 次会议,本人全部亲自出席;对出席的董
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除了对 2018 年半年度报告议案投了弃权票,其它所
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年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18 年,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本人全部亲自参加。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

                                    1
意见:

    2018年4月25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17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
于公司审计机构2017年度审计工作评价及续聘》、《关于关联交易》和《关于公
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应收款项会计估计变更》、《关于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2018年5月14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相关
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2018年6月4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回购注销补偿
股份的议案》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2018年6月22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选举公司副
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2018年8月27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半年度
报告中《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情况》、《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相关独
立意见。

    2018年10月18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副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2018年10月24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拟签订
债务转移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履行职责情况

    作为公司提名委名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履行职责,对公
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
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情况

                                     2
    2018 年度,本人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
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运行动态。
    在公司 2018 年年报的编制过程中,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各阶段经营情况
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 2018 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进展情
况,与外部审计机构共同讨论确定审计工作的重点范围,仔细审阅了包括财务报
表在内的相关资料,同时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确保审计报告
能够全面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本人十分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及时、完整。
    2、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对于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进行
认真的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
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先例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
    3、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
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加强和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
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本人已于 2019 年 1 月 14 日向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鉴于本人辞职后导致公

                                    3
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有关规定,在新任独立董事
就任前,本人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
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最后,感谢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 2018 年的工作中给予的积极
配合与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胡晓明 _________
                                                2019 年 4 月 30 日




                                   4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唐林林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作为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8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
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较好地维护了社会
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8 年的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
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1、第三届董事会本年度共召开 8 次会议,本人全部亲自出席;对出席的董
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除了对 2018 年半年度报告议案投了弃权票,其它所
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年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18 年,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本人参加了 3 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

                                    5
意见:

    2018年4月25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17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
于公司审计机构2017年度审计工作评价及续聘》、《关于关联交易》和《关于公
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应收款项会计估计变更》、《关于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2018年5月14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相关
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2018年6月4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回购注销补偿
股份的议案》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2018年6月22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选举公司副
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2018年8月27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半年度
报告中《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情况》、《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相关独
立意见。

    2018年10月18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副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2018年10月24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拟签订
债务转移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履行职责情况

    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履行职责,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情况

                                     6
    2018 年度,本人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
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运行动态。
    在公司 2018 年年报的编制过程中,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各阶段经营情况
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 2018 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进展情
况,与外部审计机构共同讨论确定审计工作的重点范围,仔细审阅了包括财务报
表在内的相关资料,同时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确保审计报告
能够全面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本人十分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及时、完整。
    2、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对于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进行
认真的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
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先例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
    3、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
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加强和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
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19 年,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

                                    7
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深入对公司生产经营各项情况的了解,
以便更好地起到监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作用,使公司持续、稳健、快速发展,
以优异的业绩回报社会公众股股东,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感谢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 2018 年的工作中给予的积极
配合与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唐林林 _________
                                                2019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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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曾会明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作为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8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
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较好地维护了社会
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8 年的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
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三)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1、第三届董事会本年度共召开 8 次会议,本人全部亲自出席;对出席的董
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除了对 2018 年半年度报告议案投了弃权票,其它所
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年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18 年,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本人全部亲自参加。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

                                    9
意见:

    2018年4月25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17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
于公司审计机构2017年度审计工作评价及续聘》、《关于关联交易》和《关于公
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应收款项会计估计变更》、《关于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2018年5月14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相关
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2018年6月4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回购注销补偿
股份的议案》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2018年6月22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选举公司副
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2018年8月27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半年度
报告中《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情况》、《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相关独
立意见。

    2018年10月18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副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2018 年 10 月 24 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拟签订债务转

移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履行职责情况

    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履行职责,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情况

                                       10
    2018 年度,本人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
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运行动态。
    在公司 2018 年年报的编制过程中,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各阶段经营情况
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 2018 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进展情
况,与外部审计机构共同讨论确定审计工作的重点范围,仔细审阅了包括财务报
表在内的相关资料,同时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确保审计报告
能够全面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本人十分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及时、完整。
    2、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对于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进行
认真的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
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先例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
    3、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
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加强和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
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19 年,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

                                   11
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深入对公司生产经营各项情况的了解,
以便更好地起到监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作用,使公司持续、稳健、快速发展,
以优异的业绩回报社会公众股股东,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感谢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 2018 年的工作中给予的积极
配合与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曾会明 _________
                                                 2019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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