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所涉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议案经过认真审核,现就公司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 计政策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 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的整体 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事项。 独立董事: 姜 楠 骆祖望 简德三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