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大 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已对将提交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进行审议的有关议案经过认真审核,依照本人的独 立判断,现就《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 意见如下: 公司的控股股东上海钜成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钜 成”)为了支持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向公司提供人民币21,000万元的借款,年化 利率为6%,期限为一年,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上述交易是为满足公司业务 发展需求,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提交该 事项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姜 楠 骆祖望 简德三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