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鑫科技: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2020-01-23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晨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7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通
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股东刘德群持
有的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
第一大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 本次涉及股数 轮候冻 委托 轮候
股东及 持股份 总股本 原因
名称 (股) 结机关 日期 期限
其一致 比例 比例
行动人
上海金 2020 年 1 36 个 财产
刘德群 是 153,735,650 100% 10.77%
融法院 月 16 日 月 保全
合计 -- 153,735,650 100% 10.77% -- -- -- --
二、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
下:
累计被冻结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刘德群 153,735,650 10.77% 153,735,650 100% 10.77%
刘晓庆 99,630,000 6.98% 99,630,000 100% 6.98%
合计 253,365,650 17.75% 253,365,650 100% 1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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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东债务逾期及涉及诉讼情况
1、股东债务情况
刘德群的债权人包括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国金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银国际证券”)、上海绍徽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徽贸易”)、薛成
标以及本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刘德群分别与兴业证券、国金证券、中银国际证券签订《股票质押式
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及《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分
别质押给兴业证券、国金证券、中银国际证券。因刘德群未履行提前购回义务, 上
述债务均已构成违约。
(2)刘德群分别与薛成标、绍徽贸易签订《借款合同》,借款本金分别为人
民币 2 亿元和 1.5 亿元。因刘德群到期未履行偿还义务,上述债务均已构成违约。
绍徽贸易与薛成标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约定由薛成标受让绍徽贸易对刘德群
享有的全部债权,薛成标对刘德群的债权本金金额为人民币 3.5 亿元,利息、违
约金及其他费用以各方原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3)公司于 2017 年 9 月将海珍品养殖、加工、销售业务相关资产及部分负
债出售予刘德群,刘德群以现金作为支付对价。根据刘德群与公司签署的《资产
出售协议》、《资产出售协议之补充协议》及《资产出售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刘德群未及时向公司支付第二期剩余款项及第三期款项合计人民币 37,000 万
元,上述债务已逾期。
(4)2018 年 11 月 7 日,刘德群、兴业证券和上海钜成企业管理(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钜成集团”,原上海钜成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签订《债权转让及以股偿债协议》,钜成集团受让了兴业证券对刘德群享有的全
部债权,刘德群同意将 123,871,200 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8.68%)转让
给钜成集团,从而达到消除债务之目的。
2019 年 1 月 10 日,刘德群及其一致行动人刘晓庆与钜成集团、薛成标签订
《股份转让协议》,刘德群、刘晓庆拟将其分别持有的公司 13.46%和 6.98%的股
份(合计 291,715,45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0.44%)转让给钜成集团用于
抵偿钜成集团受让的兴业证券对刘德群享有的债权和薛成标对刘德群享有的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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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并将相关股份所对应的投票权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给钜成集团行使。
2、股东涉及诉讼情况
兴业证券、国金证券、中银国际证券及薛成标均因债务纠纷对刘德群提起诉
讼。
根据法院判决结果,刘德群质押于兴业证券、国金证券、中银国际证券的公
司股份分别被法院裁定进行公开司法拍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德群质押于兴
业证券、中银国际证券的公司股份已分别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卖出并完成过户,刘
德群对兴业证券的债务已经处置完毕。刘德群质押于国金证券的部分公司股份
35,174,900 股已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卖出并完成过户,剩余质押股份 14,161,750
股将于近期进行拍卖。详见公司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56、2019-066、
2019-067、2019-069、2019-076、2019-077、2019-085、2019-088、2019-096、
2019-098、2019-102、2019-109、2020-003、2020-006)。
四、刘德群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德群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其股份被轮候冻结事项不会
导致其第一大股东身份发生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影响公
司的经营运作。若刘德群持有的公司股份后续发生司法处置等情形,可能导致公
司控制权或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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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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