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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晨鑫科技:关于公司股东所持股份被二次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2020-02-07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晨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0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所持股份被二次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3 日
         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所持股份将被二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0-006),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于 2020 年 2
         月 4 日 10 时至 2020 年 2 月 5 日 10 时止(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在京东网司法

         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公司股东刘德群持有的 14,161,750 股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 0.99%。现将本次司法拍卖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进展情况

             根据成都中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的拍卖结果显示,截至 2020 年 2 月
         5 日 10 时,本次拍卖因无人出价流拍。

             二、本次司法拍卖的情况

              (一)本次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                           占公
                               占其所
股东     一大股东 本次涉及股                司总
                               持股份                起始日      到期日     拍卖人      原因
名称     及其一致 份数量(股)              股本
                               比例
         行动人                             比例
                                                                                       股票质押
                                                    2020 年 2   2019 年 2    成都
刘德群      是       14,161,750    9.21%    0.99%                                      式回购交
                                                     月4日       月5日       中院
                                                                                       易纠纷
合计        --       14,161,750    9.21%    0.99%       --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拍卖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刘德群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拍卖股份情况如下:



                                             -1-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被拍卖数量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名称      (股)         比例          (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刘德群   153,735,650 10.77%              221,207,850        143.89%         15.50%

    三、风险提示及对公司的影响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德群持有公司股份 153,735,65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10.77%,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拍卖结果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或第一大
股东发生变化。若刘德群持有的股份后续发生被司法处置等情形,可能导致公司
控制权或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
    2、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
披 露 义务 。《 中国 证券 报》、《 证券 时报 》、《上 海证 券报 》以 及巨 潮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

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七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