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 场,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编制的《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 修订稿)综合考虑了行业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公司现状以及实际情况,该预案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我 们同意《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独立董事: 简德三 王建平 朱震宇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