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晨鑫: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2020-12-01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ST晨鑫 公告编号:2020-103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
((2019)沪 01 民初 273 号之一),上海一中院做出裁定,允许上海绍徽贸易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徽贸易”)撤回对公司、冯文杰、林雪峰的起诉。诉讼情
况详见公司前期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6)、《关
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107)。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绍徽贸易诉公司、冯文杰、林雪峰就刘德群欠付绍徽贸易借款本金、利息及
逾期利息等事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金额合计人民币 153,866,084.14 元。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收到上海一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19)
沪 01 民初 273 号之一),法院裁定准许绍徽贸易撤诉,撤销要求公司就刘德群欠
款事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1、鉴于绍徽贸易已撤回对公司的起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
润无影响。
2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
-1-
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沪 01 民初 273 号之一)。
特此公告。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一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