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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晨鑫: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1-03-20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简德三)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履行职责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 12 次董事会,本人出
席会议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两次未
  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12               12              0            0                否

    在上述出席的董事会会议中,本人均规范、合理行使投票表决权,投赞成票
12 次,反对票 0 次,弃权票 0 次。
    2020 年度,本人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出席了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合计 4 次股东大会会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详细了解公司情况,
认真仔细阅读各次会议的议案及其相关材料,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情
况详见下表:
董事会会议届次        会议时间                     事项内容



                                      -1-
                                    1、关于 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第四 届董事会 第
                 2020 年 2 月 27 日 2、关于签署《资产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一)》的
三十一次会议
                                    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
                                    意见;
                                    3、关于《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
第四 届董事会 第
                 2020 年 4 月 28 日 立意见;
三十二次会议
                                    4、关于 2020 年度向控股股东借款暨构成关联交易
                                    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5、关于 2020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额度的独立意见。
第四 届董事会 第                    1、关于拟以现金收购上海慧新辰实业有限公司 51%
                 2020 年 5 月 22 日
三十三次会议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事前认可
                                    意见及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事前认可意
                                    见及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
                                    分析报告》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的独立意见;
                                    5、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
                                    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
                                    见;
                                    6、关于同意公司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签订附条
第四 届董事会 第                    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0 年 5 月 25 日
三十四次会议                        及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事前
                                    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度)股东回报
                                    规划的独立意见;
                                    9、关于签订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及独立意见;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
                                    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独立意
                                    见;
                                    11、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免于以要
                                    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
                                    意见。




                                      -2-
                                    1、关于收购上海慧新辰实业有限公司 51%股权暨关
                                    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第四 届董事会 第                    2、关于第四届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
                 2020 年 6 月 11 日
三十五次会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3、关于第四届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1、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第五 届董事会 第                    2、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6 月 29 日
一次会议                            3、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4、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1、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的事前
                                    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
第五 届董事会 第                    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2020 年 7 月 3 日
二次会议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
                                    分析报告》(修订稿)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关于签订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
                                    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第五 届董事会 第                    1、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2020 年 9 月 28 日
四次会议                            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第五 届董事会 第                    1、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
                 2020 年 9 月 29 日
五次会议                            立意见。
第五 届董事会 第 2020 年 10 月 23 1、关于签署《资产租赁协议》及《商标许可使用协
六次会议         日               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通过对公司进行实地现场考察,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
的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
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通过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介,
时刻关注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程及进展情况,
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四、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工作情况及年报工作情况
    1、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根据《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制定及审查公司董事的津贴标准方案,对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审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委员的职责。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对决策和经营管理层高级管理人

                                      -3-
员的选拔和录用程序进行监督,并承担优化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人员结构的工作
职责,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参加审计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对公司
内部审计及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审阅,督促审计工作进度,对公司的内部审计部
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加强外部审计与内部审计的沟通、对公司的重大财务信息
披露事项进行审议、监督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2、在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和年报的编制过程中,本人听取了公司
经营管理层对公司 2020 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的汇报,听取了财务总
监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对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
从业资格进行核查,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安排与进度等进行沟通、商定。对
公司财务部和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财务报告进行详细审核。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0 年度,本人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大连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发
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及其它相关通知文件,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
力,不仅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而且持续提升了对公司
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六、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0 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未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4、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5、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0 年度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
立董事职务。
    1、报告期内,本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
对于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都进行认真的审核,必要时向公
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


                                    -4-
时依法对公司的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会计政策变更
等重大事项进行有效监督和核查,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并发表独立意见。
    2、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督促公司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对
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是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进行核查,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本人在 2020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我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在任期内认真、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加强调查研
究,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发表独立意见。
我将努力承担独立董事的职务职责,促使公司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持续健
康发展,增强盈利能力,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简德三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