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晨鑫: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7-16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ST晨鑫 公告编号:2021-035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7月15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7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15日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7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1 年 7 月 9 日。
3、会议地点:大连市民主广场 8 号大连船舶丽湾大酒店。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侯郁波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21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
份 380,834,1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6841%,其中中小投资者117名,代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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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46,105,4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305%。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 席 现 场 会 议的 股 东 及 股东 代 理 人共 4 人 ,其 中 有 表 决权 的 股 份
334,728,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4536%。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1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46,105,45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3.2305%。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
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联股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总回避表决股数为 263,215,450 股。
表决结果:同意 105,912,0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90.0469%;反对 11,321,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9.6259%;
弃权 38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4,8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股份总额的 0.327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34,398,7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74.6089%;反对 11,32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
投资者所持股 份的 24.5565%;弃 权 384,800 股 (其中, 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384,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8346%。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9,127,45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96.9260%;反对 11,706,7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3.074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
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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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34,398,7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74.6089%;反对 11,706,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
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25.391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律师名称:邵锴、李锴
3、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备注: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
入原因造成。
特此公告。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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