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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得新: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12-06-25  

						证券代码:002450           股票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2-036



                   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2年4月10日,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丁方”)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取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498号《关于核准北
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0,250万股,发行价15.8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162,462.50 万元,扣除 各项发行费用34,074,812.5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590,550,187.5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
深鹏所验字【2012】0125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港城支行(下称:建行张家港港城支行或“乙
方”)开具的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下称:张家港光电或“甲方”)为公司的
控股子公司,根据《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关于以张家港光电为项
目实施主体来实施光学薄膜产业化集群项目的计划,张家港光电是实施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法人主体。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规定,根据2011年9
月26日丙方与丁方签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之持
续督导协议》,张家港光电、建行张家港港城支行、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
荐人)(下称:丙方)、公司四方经协商,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主要内容如下: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32201986255051504858,截止2012年6月8日,专户余额为1,590,550,187.50
元。该专户于甲方建设2亿平米光学膜产业集群项目。除本协议另有约定,不得
用作其他用途。
   丙方同意甲方发生以存单和通知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情况,甲方承诺上
述存单到期后必须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
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二、甲、乙、丁三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
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丁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
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应当依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以及丁方制订的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
监督权。
   甲方、乙方和丁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季度对甲方现场调查
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李旭、蔡超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
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
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
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5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
并抄送给丙方。


   六、甲方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按照
孰低原则在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定)的,乙方应及时以传真方
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
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
丁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
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
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
集资金专户。


   九、丙方发现甲方、乙方、丁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
实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十、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
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
失效。


    特此公告。


                                 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