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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得新:关于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2012-07-25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2-043

                 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关于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4,802,752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0.78%,上市流
通日为 2012 年 7 月 27 日。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和股本情况
   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0 年首次公开发行前
股本为 12,120 万股,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 4,040 万股,于 2010 年 7 月 16 日在
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上市后股本总额为 16,160 万股。
   上市后公司实施了每 10 股转增 10 股派 0.45 元现金(含税)的 2010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每 10 股转增 6 股派 0.40 元现金(含税)的 2011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和 2012 年 6 月公司非公开发行,现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 61,962 万股。
   二、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原有股东的限售承诺情况
    (1)2010 年,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发起人股东所持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具体如下:
      序        姓名       截止公告日所持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1         徐曙               1234624                 0.20%
      2         袁伟                759520                 0.12%
      3         卢明                681952                 0.11%
      4       刘忠保                568832                 0.09%
      5       何文西                475104                 0.08%
      6       杨振兴                436320                 0.07%
      7       曹建林                342592                 0.06%
      8       金大鸣                303808                 0.05%
    合计                           4802752                 0.78%
     (2)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如下 3 自然人)的公司股
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前述限售期满后,在任职期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六
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
例不超过 50%,具体如下:
 序             姓名          截止公告日所持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1            徐曙                  1234624                       0.20%
   2            曹建林                342592                        0.06%
   3            金大鸣                303808                        0.05%
 合计                                   1881024                     0.30%
     2、2011 年 6 月 22 日 8 位股东的追加承诺情况
     公司 2011 年 6 月 22 日收到公司 8 位股东的承诺函: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
的信心,一致承诺将所持股票限售期延长一年。                          单位:股

        股东    追加承诺涉及股份                       延长锁
                                      原限售截止日                现限售截止日
        名称    股数     总股本比例                    定期限
 1      徐曙   1234624     0.13%      2011年7月16日    一年       2012年7月16日
 2      袁伟    759520     0.08%      2011年7月16日    一年       2012年7月16日
 3      卢明    681952     0.07%      2011年7月16日    一年       2012年7月16日
 4    刘忠保    568832     0.06%      2011年7月16日    一年       2012年7月16日
 5    何文西    475104     0.05%      2011年7月16日    一年       2012年7月16日
 6    杨振兴    436320     0.05%      2011年7月16日    一年       2012年7月16日
 7    曹建林    342592     0.04%      2011年7月16日    一年       2012年7月16日
 8    金大鸣    303808     0.03%      2011年7月16日    一年       2012年7月16日
     上述承诺在承诺期限内已严格履行。


     三、上述 8 位股东没有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四、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2 年 7 月 27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4,802,752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0.78%;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8 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限售股份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
       序                                                  备注
             持有人全称 总数(股) 限售数量(股)
       1     徐曙            1234624         1234624    董事、总裁
       2     袁伟             759520          759520
       3     卢明             681952          681952
       4     刘忠保           568832          568832
       5     何文西           475104          475104

       6     杨振兴           436320          436320
       7     曹建林           342592          342592        副总裁
       8     金大鸣           303808          303808          董事
             合计            4802752         4802752
   注:根据有关规定,限售股份持有人徐曙、曹建林、金大鸣作为公司董事或
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实际可流通股份为其所持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
让;离职满半年后 12 个月内转让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50%;
   本次剩余的可上市流通股份将继续锁定。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康得新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
   2、康得新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首次公开发行时及上市后做
出的承诺;
   3、康得新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本保荐机构同意相关股东本次解禁限售股份。


   特此公告。


                                   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