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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得新: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12-08-08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 2012-050




                 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近期收到深圳市鹏城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下称:鹏城所)《关于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
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合并的情况说明》(下称:文件)。
   文件称,为了做大做强会计师事务所,打造中国民族品牌的会计师事务所,
鹏城所通过股东决议,决定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下称:国富所)合并。合
并后,鹏城所股东、注册会计师及从业人员转到国富所,对外统称国富所,鹏城
所现有的人员不变,办公地点不变,为公司提供服务的团队不变,注册会计师、
负责人不变。
   以上合并事项由国富所向财政部会计司报备,已于2012年7月19日获得财政
部会计司回函通过。
   根据以上资料,公司原聘任的201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将由深圳市鹏城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变更为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