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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得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13-03-21  

						 股票代码:002450            股票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3-011


                 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于2013年3月2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国富
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国富浩华)为公司提供2013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通过了解国富浩华的基本情况,该事务所在审计工作中,恪守职责,遵循独
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我们认为,该
事务所具备相关资质条件,公司续聘会计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续聘
该会计师事务所。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