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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得新: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2013-03-21  

						                   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〇一二年度述职报告——吕晓金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作为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于2012年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公
    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
    出席了2012年度的相关会议,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
    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有关要求,现将2012年
    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一)公司召开会议次数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12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无委托出
    席和缺席会议情况,认真审议议案,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的整体
    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对董事会全部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况。
       (二)本人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召开股东大会共3次,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3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意见
序      发表时间                          议案名称
                                                                             类型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外提供担保、
1      2012-2-10                                                             同意
                    关联方资金占用、2011 年度利润分配
                    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2      2012-6-25                                                             同意
                    目自筹资金
3      2012-7-3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同意
                    《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的修订和《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4      201-7-18                                                              同意
                    (2012-2014 年)》的制定、聘任钟凯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5      2012-8-3                                                              同意
                    说明
6      2012-8-8     推举董事、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同意
7      2012-10-18   聘任董事会秘书                                           同意
                    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
8      2012-10-23                                                            同意
                    价格、授予对象和股票期权数量
9      2012-11-2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同意
10     2012-11-26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                       同意
11     2012-11-29   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                   同意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已在巨潮资讯网上公示。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12年,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
    由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待决策事项的背景资料进行
    审查;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在听取
    公司有关人员汇报的同时,进行现场调查。在日常的董事会会议事务中,本人主
    动了解、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公司董事会也能认真听取和重视提
    出的意见,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主动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监管部门以及公司以
    各种形式组织的培训,加深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
    面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
    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
    能力。


       四、其他
       2012年度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没有提议解雇会计师事务所、没有独
    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以上是201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2013年度,我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等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
    股东的权益,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务。联系方式:kdx @ kdxfilm . com。


                                                             独立董事:吕晓金
                                                                  2013年3月21日
                   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〇一二年度述职报告——包冠乾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作为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于2012年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公
    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
    出席了2012年度的相关会议,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
    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有关要求,现将2012年
    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一)公司召开会议次数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12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无委托出
    席和缺席会议情况,认真审议议案,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的整体
    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对董事会全部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况。
       (二)本人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召开股东大会共3次,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2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意见
序      发表时间                          议案名称
                                                                             类型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外提供担保、
1      2012-2-10                                                             同意
                    关联方资金占用、2011 年度利润分配
                    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2      2012-6-25                                                             同意
                    目自筹资金
3      2012-7-3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同意
                    《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的修订和《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4      201-7-18                                                              同意
                    (2012-2014 年)》的制定、聘任钟凯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5      2012-8-3                                                              同意
                    说明
6      2012-8-8     推举董事、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同意
7      2012-10-18   聘任董事会秘书                                           同意
                    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
8      2012-10-23                                                            同意
                    价格、授予对象和股票期权数量
9      2012-11-2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同意
10     2012-11-26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                       同意
11     2012-11-29   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                   同意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已在巨潮资讯网上公示。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12年,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
    由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待决策事项的背景资料进行
    审查;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在听取
    公司有关人员汇报的同时,进行现场调查。在日常的董事会会议事务中,本人主
    动了解、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公司董事会也能认真听取和重视提
    出的意见,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主动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监管部门以及公司以
    各种形式组织的培训,加深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
    面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
    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
    能力。


       四、其他
       2012年度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没有提议解雇会计师事务所、没有独
    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以上是201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2013年度,我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等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
    股东的权益,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务。联系方式:kdx @ kdxfilm . com。


                                                              独立董事:包冠乾
                                                                2013年3月21日
                   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〇一二年度述职报告——王栋晗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作为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于2012年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公
    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
    出席了2012年度的相关会议,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块
    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有关要求,现将2012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一)公司召开会议次数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12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无委托出
    席和缺席会议情况,认真审议议案,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的整体
    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对董事会全部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况。
       (二)本人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召开股东大会共3次,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1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意见
序      发表时间                          议案名称
                                                                             类型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外提供担保、
1      2012-2-10                                                             同意
                    关联方资金占用、2011 年度利润分配
                    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2      2012-6-25                                                             同意
                    目自筹资金
3      2012-7-3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同意
                    《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的修订和《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4      201-7-18                                                              同意
                    (2012-2014 年)》的制定、聘任钟凯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5      2012-8-3                                                              同意
                    说明
6      2012-8-8     推举董事、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同意
7      2012-10-18   聘任董事会秘书                                           同意
                    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
8      2012-10-23                                                            同意
                    价格、授予对象和股票期权数量
9      2012-11-2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同意
10     2012-11-26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                       同意
11     2012-11-29   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                   同意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已在巨潮资讯网上公示。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12年,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
    由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待决策事项的背景资料进行
    审查;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在听取
    公司有关人员汇报的同时,进行现场调查。在日常的董事会会议事务中,本人主
    动了解、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公司董事会也能认真听取和重视提
    出的意见,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主动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监管部门以及公司以
    各种形式组织的培训,加深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
    面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
    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
    能力。


       四、其他
       2012年度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没有提议解雇会计师事务所、没有独
    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以上是201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2013年度,我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等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
    股东的权益,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务。联系方式:kdx @ kdxfilm . com。


                                                              独立董事:王栋晗
                                                                201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