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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得新:关于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2013-03-26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3-015


              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满足公司快速发展对资金的需求,降低融资成本,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第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公司本次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计划注册规模:拟注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
   二、短期融资券发行日期: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及短期融资券审批注册
进度,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两年内分期择机发行。
   三、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目的:发行短期融资券募集的资金将用于公司生产经
营活动所需要的流动资金或/和偿还银行借款。
   四、短期融资券期限:公司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期限与承销机构协商确定。
   五、短期融资券发行方式:本次申请发行的短期融资券由主承销机构以余额
包销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六、短期融资券发行利率:本次申请发行的短期融资券按面值发行,发行利
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七、短期融资券发行对象:本次申请发行的短期融资券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
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发行。
   八、提请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负责办理与短期融资券
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
定本次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申请发行短期融
资券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等
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申请短期融资券发行申报事宜;
   3、签署与本次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办理与本次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6、本授权自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注册发行的议案之日起至
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九、公司本次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的批准,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两年内实施,最终注册
发行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