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得新: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公告2014-01-09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4-001
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3年7月24日披露了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编号:2013-034)。
公司2014年1月8日接到康得集团的通知,按照其增持计划,康得集团于2014
年1月8日通过二级市场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合计102.3985万股,占公司2014
年1月7日总股本的0.11%。详情如下:
一、增持人
公司控股股东康得集团。
二、增持目的及计划
本次增持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现有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市场情况,康
得集团计划在2013年7月23日至2014年7月23日期间,合计增持不低于100万股
公司股份、不超过900万股的公司股份(含此次已增持股份在内)。控股股东增
持股份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三、增持方式
本次增持通过二级市场交易系统进行。
四、本次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康得集团于2014年1月8日通过二级市场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共计
102.398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
五、本次增持前、后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康得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26,899.377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49%(因自主行权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014年1月7日的94,425.6459万股)。
本次增持后,康得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7,001.775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60%。
六、合法性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会影响公
司上市地位。本次增持完成后,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报备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增持人承诺
康得集团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严格遵
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八、公司将持续关注康得集团增持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