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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得新: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6-05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4-049



                   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于 2014 年 6 月 4 日在公司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
已于 2014 年 5 月 29 日前以专人送达、通讯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
席那宝立先生召集并主持。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
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整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相关部门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称:
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提出的相关问题已结合《公司
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进行认真细致的分析和核查,制定的
整改方案内容真实准确、切实可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整改有利于公
司规范经营治理,为未来发展提供更好的管理和制度保障。
    二、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
    经核查,本次可行权的 56 名激励对象与经中国证监会备案并经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首期股权激励计划(下称:首期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一致。激励对象的
2013 年度考核结果符合公司首期计划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方法》规定的行
权条件,其作为首期计划本次授予的第三个行权期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同意公司向 56 名激励对象以定向发行公司股票的方式进行行权。
    特此公告。


                                    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 年 6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