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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得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4-08-15  

						      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康得新

股票代码:002450



信息披露义务人: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钟 玉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六街17号

股权变动性质:减 少(被动稀释和少量减持)

签署日期:2014年8月1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
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康得新”)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康得新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5、本次权益变动行为的主要原因为:公司2010年7月上市时康得集团持股
比例为33.22%,由于公司2012年度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第
一、二期自主行权原因及2014年8月12日康得集团少量减持公司股份,使得信息
披露义务人触及发布简式权益变动义务;
    6、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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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释义 .....................                ..................................................................... 3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 3
第二节 权益变动原因及目的................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 5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康得新股份的情况 ........                                 .................. ............... 6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 6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 7
附 表.........................................................................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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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康得集
                            指    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团

上市公司、公司、康得新      指    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变动报告书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15号》                指
                                  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格桑路 5 号总部经济基地大楼 1513 号
        注册资本:9,367 万元
        法定代表人:钟玉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540091200012205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不含代理记账);计算机
                   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依法需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税务登记证号码:540108101949995
        股东名称:钟玉、韩于、那宝立、李力楠、韩珠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六街 1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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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介绍
                                         是否取得其他国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职务
                                         家或地区居留权

  钟玉    男    中国         北京               否         董事长

   三、钟玉先生在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没有涉及与经
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股权和控制关系图(本次权益变更前):



                                钟玉 80%



                       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3.22%



                   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节 权益变动原因及目的


   2010年7月,公司股票上市时康得集团持股比例为33.22%。
   一、2012年6月7日,由于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康得集团持有公司股
份占发行后股本总数比例减少为28.72%;
   二、2012-2014年实施公司第一、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因激励对象自主
行权的原因,截止2014年8月11日,康得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下降为28.40%;

                                    4
    三、2014年8月12日,康得集团因少量减持公司股份后其比例下降为
28.09%;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计算,康得集团持股比例至2014年8月12日下降达到
5.13%(超过5%),因此康得集团触及发布简式权益变动义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其持有的康得新股份的可能。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1、公司股票2010年7月14日上市时,康得集团持有本公司股票数量为
5,368.6550万股,持股比例为33.22%。
    (注:2011-2013年权益分派后,康得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不变;2011
年7月24日,康得集团增持385.6180万股股份,合计持有公司11,122.9280万股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34.42%。)
    2、2012年6月7日,康得新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10,250万股完成股份登记手
续,康得新的总股本从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51,712万股增加到61,962万股,使
康得集团的持股比例被稀释。本次变动后,康得集团持有康得新17,796.6848万
股,持股比例下降为28.72%。
    3、2013年9月6日-2014年8月11日,因康得集团增持公司股份及激励对象
自主行权(2012-2014年实施公司第一、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康得集团持
有公司股份27,001.7757万股,比例下降为28.40%。
    3、2014年8月12日,通过深交所交易平台少量减持合计为295.9707万股,
减持均价为24.64元/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康得集团合计持有康得新股份26,705.8050万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28.09%(其中质押数量为25,493.00万股股份,不存在被冻结的
情况)。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计算,康得集团持股比例至2014年8月12日下降达到
5.13%(超过5%)。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2010年7月上市时康得集团持有5,368.6550万股,占公司股份比例为
  33.22%。
股东   比例减少     比例     减少均价    减少股份    减少    减少后持有    减少后持有
名称     方式     减少时间   (元/股)     (股)    比例    股份(股)      股份比例
康得   非公开发   2012.06.
                                 -           -       4.50%   177,966,848    28.72%
集团   行稀释后     07
       股权激励
康得              2014.08.
       行权稀释                  -           -       0.32%   270,017,757    28.40%
集团                01
         后
康得     竞价     2014.08.
                              24.64      2,959,707   0.31%   267,058,050    28.09%
集团     交易       12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计算,康得集团持股比例至2014年8月12日下降达到
  5.13%(超过5%)。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康得新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有如下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康得新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4年8月1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平台合计减持
  康得新股份295.9707万股,减持均价为24.64元/股。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
  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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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康得集团营业执照副本;
   2、康得集团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法人代表身份
证、法人代表证明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康得新证券部
   2、联系电话:010-89710777。


                                                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钟 玉
                                                   2014 年 8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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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份有限公司                                区振兴路26号
股票简称        康得新                    股票代码        002450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格桑路5号总部经济基
名称                                      注册地
                                                         地大楼1513号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数量变化
                  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是■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否为上市公司
                  否□                                      否□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 益 变 动 方 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赠与□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数量: 5,368.6550 万股       持股比例:33.22%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权益的 变动后持股数量: 26,705.8050 万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28.09%
股份数量及变动
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否 拟 于 未 来 是□          否■
12 个 月 内 继 续
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6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是□             否■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
说明:




                                      8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是□          否■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是□          否■
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
               是□          否□
本次权益变动是
否需取得批准   本次权益变动无需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本次权益变动无需批准。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
   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
   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钟   玉
                                                            2014 年 8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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