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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得新:关于控股股东减少所持公司股份比例的公告2014-08-27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4-076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少所持公司股份比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4年8月26日接到控
   股股东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康得集团”)通知,康得集团自2014年8月
   12日至8月2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8%。
          本次减持后,康得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55,017,7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83%,仍为公司控股股东,钟玉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持股比例减少情况
          1、康得集团持股比例减少情况对照表(股)
        时间          减持方式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股数          比例

       8月12日        竞价交易           24.64               2,959,707         0.31%
       8月20日        竞价交易           27.13               3,040,293         0.32%
       8月21日        竞价交易           27.78               2,026,481         0.21%
       8月22日        竞价交易           27.96               1,473,519         0.16%
       8月25日        大宗交易           26.00               5,500,000         0.58%

                 合   计                                        15,000,000     1.58%

          2、康得集团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名称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康得           合计持有股份          270,017,757       28.40%    255,017,757     26.83%
集团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70,017,757       28.40%    255,017,757     26.83%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
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3、康得集团原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1)康得集团在公司IPO《招股说明书》中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2)康得集团于2012年7月25日承诺:其通过深交所系统大宗交易方式增
持公司385.618万股,占当时总股本1.19%;康得集团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不再
增持公司的股份;
    (3)康得集团于2013年7月22日承诺:控股股东自2013年9月5日起按计划
(2013年7月23日-2014年7月23日)合计增持不低于100万股公司股份、不超过
900万股的公司股份,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康得集团本次减持不违反其作出的上述股份锁定承诺。
    特此公告。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