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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得新:独立董事意见2014-11-07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本人作为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新”)独立董
事,审核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材料,包括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涉及
关联交易、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议案和资料,并就上述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1.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
规和政策的规定,有利于推动公司稳定、长远、可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
益。

    2.我们事前审核了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控股股东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康得集团”)参与认购相关材料,同意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
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涉及的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执行了回避表决,会议召
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3.本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能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
营发展的前提下,采取现金方式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为公司建
立、健全了持续、稳定且积极的分红政策,有利于增强现金分红透明度,更好地
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制定的《未来
三年(2015 年-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并由董事会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独立董事:

        吕晓金            包冠乾            王栋晗

                                               2014 年 1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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