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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得新:独立董事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14-11-07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康得新”)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将于 2014 年 11 月 6 日召开,本次会议拟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
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
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
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因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23.53%的股份,为公
司第一大股东。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控股股东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参与认购。根据
相关规定,此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康得新独立董事对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真审议,发表意见如下:
    本人对董事会提供的本次会议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有利于推动
公司稳定、长远、可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吕晓金             包冠乾           王栋晗




                                                2014 年 1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