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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得新: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2015-02-02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5-005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1月16日,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康得新”)控股股东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集团”或“控股
股东”)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信托”)签署了《股份转让
协议》(编号2015-002公告),根据协议内容,康得集团拟将其持有的康得新
6,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转让给中信信托设立的中信财
富招商1期指定型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称“信托计划1”)、
中信财富招商2期指定型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称“信托计划
2”),股份转让价格为25元人民币/股,股份转让总价款为150,000万元人民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股东权益变
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004)。
    2015年1月30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康得集团通知,康得集团已收到中信信
托支付的股份转让款项150,000万元人民币,并于2015年1月29日取得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康得集团协
议转让给中信信托两支信托计划的6,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于2015年1月28日办
理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该部分股份在转让前后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证券登记过户完成后,康得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6,401.7817万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17.21%,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钟玉先生;
信托计划1持有股份4,0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信托计划2持有股份2,0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为公司第四大股东。
以上两支信托计划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6,000万股股份。




特此公告。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