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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得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5-02-02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康得新

股票代码:002450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一松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15年1月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
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康得新”)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康得新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5、本次权益变动行为的主要原因为:中信信托作为受托人于2015年1月15
日成立“中信财富招商1期指定型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和“中信
财富招商2期指定型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与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截止本报告书披露日,两信托计划分别持有4,000万
股和2,000万股公司股份),合计受让该公司所持有的康得新股份6,000万股(累
计超过5%),使得信息披露义务人触及发布简式权益变动义务;
    6、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
                                                     目 录


释义 .....................                ..................................................................... 3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 3
第二节 权益变动原因及目的................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 5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康得新股份的情况 ........                                 .................. ............... 6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 6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 7
附 表......................................................................... ................................ 8




                                                          2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信信
                            指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托
上市公司、公司、康得新      指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变动报告书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15号》                指
                                  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 6 号京城大厦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佰亿元
          法定代表人:陈一松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100000000007396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等
          税务登记证号码:110105101730993
          股东名称: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华东(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 6 号京城大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介绍
                                     长期居      是否取得其他国
     姓   名      性别     国籍                                    职务
                                       住地      家或地区居留权
     陈一松        男     中国         北京            否         董事长

                                        3
   路京生        男     中国       北京           否         副董事长
   李子民        男     中国       北京           否           董事
   张翔燕        女     中国       北京           否           董事
   赵小凡        男     中国       北京           否           董事
    张立         女     中国       上海           否           董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原因及目的
    2015年1月15日中信信托作为受托人成立“中信财富招商1期指定型结构化
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和“中信财富招商2期指定型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
资金信托计划”,根据与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截止本
公告日,中信信托已完成受让康得集团所持有的6,000万股康得新股份,其中 “中
信财富招商1期指定型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持有4,000万股公司
股票,“中信财富招商2期指定型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2,000
万股公司股票;合计持有6,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6.3%。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以“中信财富招商1期指定型结构化
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和“中信财富招商2期指定型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
资金信托计划”分别受让4,000万、2,000万股公司股票(上述股份目前全部为流
通股,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信信托管理的信托计划合计持有康得新股份为
6,000万股康得新股份,占公司总股本6.3%。以上两支信托计划为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4
                                                      转让价     转让股
                              转让方         协议签                        转让
        股东名称                                      格(元/    数(万
                                式           订时间                        比例
                                                        股)       股)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信
                              协议转        2015年1
财富招商1期指定型结构化                                  25       4,000   4.2%
                                让           月16日
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信
                              协议转        2015年1
财富招商2期指定型结构化                                  25       2,000   2.1%
                                让           月16日
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合计            -         -        6,000   6.3%
    (二)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转让前持有股     本次转让后持有股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万股) 占比    股数(万股) 占比
                       合计持有股份              0        0         4,000    4.2%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
                       其中:无限售
司-中信财富招商1期                             0         0        4,000     4.2%
                       条件股份
指定型结构化证券投
                       有限售条件股
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0         0          0         0
                       份
                       合计持有股份            0         0        2,000     2.1%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
                       其中:无限售
司-中信财富招商2期                             0         0        2,000     2.1%
                       条件股份
指定型结构化证券投
                       有限售条件股
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0         0          0         0
                       份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康得新股份的情况
    除受让上述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无买
卖康得新股份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
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
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中信信托营业执照副本;
    2、中信信托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5
       3、其他交易所要求准备的文件。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一松
                                                            2015 年 1 月 30 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江苏省张家港市
                 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康得新                     股票代码        002450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                                      注册地                路6号京城大厦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数量变化
                  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是□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否为上市公司
                  否■                                          否■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 益 变 动 方 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赠与□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数量: 0       持股比例: 0%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权益的 变动后持股数量: 6,000 万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 6.3%
股份数量及变动
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否 拟 于 未 来 是□          否■
12 个 月 内 继 续
增持




                                        6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6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是□           否■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
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不适用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 不适用
未解除公司为其
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
本次权益变动是 不适用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
   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
   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一松
                                                            2015 年 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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