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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得新: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的意见2015-04-23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的意见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会议于2015年4月
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在认真审阅有关资料及财务资料后,我们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
    同意《关于预计与上海康得商业保理有限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公司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董事会的
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日
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吕晓金、包冠乾、王栋晗
                                                     2015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