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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得新:关于增加2014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2015-04-23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5-034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14 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
会的通知》已于 2015 年 4 月 1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将于 2015 年 5 月 6 日召开 2014 年
年度股东大会。
   一、2015 年 4 月 22 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
康得集团)发来的《关于提议增加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
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将其提交的《关于预计与上海
康得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关于增加临时提案的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
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公司董事会核查,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康得集团持有公
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7.20%。康得集团作为提案人的身份符合规定,
其提案内容未超出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
且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同意将上述临
时提案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除本次增加的临时提案外,公司董事会于 2015 年 4 月 15 日发布的《召
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
等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有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事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的《召
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