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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得新: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已取消)2015-04-23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5-030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15 年 04 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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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钟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王瑜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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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500,354,327.09        1,221,227,187.02                     22.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93,088,866.84           208,988,465.97                     40.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292,391,818.35           206,531,997.71                     41.57%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39,161,454.44           103,475,604.77                     34.4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1                    0.22                     40.9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1                    0.22                     40.9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91%                   5.40%                       0.51%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10,893,467,971.90         10,876,503,651.97                      0.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5,107,223,335.41        4,794,291,697.83                      6.5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年初至报告期
                                         项目                                                                 说明
                                                                                              期末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911.0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
                                                                                                816,720.97
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8,603.79

减:所得税影响额                                                                                 92,836.8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42.88

合计                                                                                            697,048.4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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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953,835,456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     质押或冻结情况
                                                                   持股比                   限售条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股份状
                                                                     例                     件的股              数量
                                                                                                       态
                                                                                            份数量

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7.20% 164,017,817            0 质押       153,400,000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财富招商 1 期指定型
                                                境内非国有法人      4.19%     40,000,000         0
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吕志炎                                          境内自然人          2.72%     25,979,686         0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财富招商 2 期指定型
                                                境内非国有法人      2.10%     20,000,000         0
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通用技术集团香港国际资本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2.06%     19,603,000         0

崔斌                                            境内自然人          1.93%     18,422,745         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境内非国有法人      1.12%     10,703,876         0
-005L-FH002 深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社会责任股票型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6%     10,128,000         0
证券投资基金

交通银行-华安策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0%       9,562,809        0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五组合                          境内非国有法人      0.97%       9,275,868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64,017,817 人民币普通股                 164,017,817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财富招商 1 期指定型结构化证券投
                                                                        4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0,000,000
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吕志炎                                                                  25,979,686 人民币普通股                25,979,686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财富招商 2 期指定型结构化证券投
                                                                        2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00
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通用技术集团香港国际资本有限公司                                        19,603,000 人民币普通股                19,603,000

崔斌                                                                    18,422,745 人民币普通股                18,422,745


                                                                                                                        4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 深                 10,703,876 人民币普通股         10,703,87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社会责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0,128,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128,000

交通银行-华安策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9,562,809 人民币普通股          9,562,809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五组合                                                  9,275,868 人民币普通股          9,275,868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
                         未知上述股东相互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致行动的说明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 1、公司股东吕志炎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5,979,686 股,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
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     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20,000,000 股。2、公司股东崔斌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400 股,通过中
说明(如有)             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8,422,345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票据较期初增加34.93%,主要是1季度公司经营规模增长,客户票据结算所致。
2、预付款项较期初减少34.54%,主要是材料预付款减少所致。
3、应收利息较期初减少,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到所致。
4、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减少38.49%,主要是保证金减少所致。
5、长期股权投资较期初增加主要是对北京康得新三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
6、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59.49%,主要是由于预付设备款项增加所致。
7、预收款项较期初增加40.33%,主要是1季度公司经营规模增长所致。
8、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36.73%,主要是由于1季度支付2014年度的奖金所致。
9、应付利息较期初增加117.02%,主要是由于经营规模增长,融资需求增加所致。
10、应付股利较期初减少,主要是由于股利支付所致。
11、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减少46.24%,主要是由于保证金和其他经营性往来款减少所致。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减少42.74%,主要是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和长期应付款减少所致。
13、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128.31%,主要是由于公司经营规模增长,融资需求增加所致。
14、资产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减少58.95%,主要是由于公司加强应收款管理,减少坏账计提所致。
15、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73.06%,主要是本期公司收到的政府补贴较少所致。
1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34.49%,主要是由于公司规模增长,同时加强应收账款回款管理,以及
应付账款控制,有效促进经营性现金净流量的增加。
17、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67.48%,主要是张家港光学膜产业群已经达产,投资支出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   承诺   履行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时间   期限   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
权益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
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   康得投资集    控股股东康得集团和实际控制人钟玉先生出具《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   2014   ___    严格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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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再融资时所   团有限公司; 函》:1、尽量避免或减少康得集团、钟玉及所控制的子公司、分公司、年 12             履行
作承诺         钟玉         合营或联营公司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2、不 月 26
                            利用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地位及影响谋求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公      日
                            司在交易或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康得集团、钟玉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优
                            于无关联第三方的优惠或权利。3、不利用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地位
                            及影响谋求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4、对于
                            必要的关联交易,康得集团、钟玉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将严格按照市场
                            经济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进行交易,不利
                            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利益的行为。5、就
                            康得集团、钟玉先生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之
                            间将来可能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康得集团、钟玉先生将督促公司依
                            法依规履行审议和决策程序,并按照有关规定和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要
                            求进行信息披露。控股股东康得集团、钟玉先生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
                            诺函》,主要内容如下:1、康得集团、钟玉及控制的下属企业目前不存
                            在自营、与他人共同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相同
                            或相似业务的情形。2、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权的期间内,康得集
                            团、钟玉及控制的下属企业将不会以参股、控股、联营、合营、合作或
                            者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现在和将
                            来业务范围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也不会协助、促使或代
                            表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
                            现在和将来业务范围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3、在直接或
                            间接持有公司股权的期间内,如因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康
                            得集团、钟玉及控制的企业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之间可能或不可
                            避免地构成实质同业竞争时,康得集团、钟玉将及时书面通知发行人此
                            情形,并及时终止或转让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促使康得集团、钟玉控
                            制的企业及时终止或转让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公
                            司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让上述业务的权利。4、如康得集团、钟玉
                            违反上述承诺,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其
                            他股东有权根据本承诺函依法申请强制康得集团、钟玉履行上述承诺;
                            康得集团、钟玉及下属企业将向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公司及其控
                            制的下属公司其他股东赔偿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014
               康得投资集                                                                     年 09 2015- 严格
                            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
               团有限公司                                                                     月 01 03-01 履行
                                                                                              日

                            一、康得集团(下称:本司)及控制的下属企业目前不存在自营、与他
                            人共同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
                            形。二、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权的期间内,本司及控制的下属
                                                                                              2011
                            企业将不会以参股、控股、联营、合营、合作或者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
               康得投资集                                                                     年 09         严格
                            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现在和将来业务范围相同、相似或            ___
               团有限公司                                                                     月 09         履行
                            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也不会协助、促使或代表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
                                                                                              日
                            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现在和将来业务范围相同、
                            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权的期
                            间内,如因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司及控制的企业与上市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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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可能或不可避免地构成实质同业竞争时,本司
                            将及时书面通知发行人此情形,并及时终止或转让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
                            或促使本司控制的企业及时终止或转让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上市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让上述业务的权利。四、如本
                            司违反上述承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其他股东有权根据本承诺函依法申请强制我公司履行上述承诺;本司及
                            下属企业将向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其他
                            股东赔偿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一、钟玉(下称:本人)及控制的下属企业目前不存在自营、与他人共
                            同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
                            二、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权的期间内,本人及控制的下属企业
                            将不会以参股、控股、联营、合营、合作或者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
                            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现在和将来业务范围相同、相似或构成
                            实质竞争的业务;也不会协助、促使或代表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直接
                            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现在和将来业务范围相同、相似
                                                                                            2011
                            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权的期间内,
                                                                                            年 09         严格
               钟玉         如因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人及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          ___
                                                                                            月 09         履行
                            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可能或不可避免地构成实质同业竞争时,本人将及
                                                                                            日
                            时书面通知发行人此情形,并及时终止或转让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促
                            使本人控制的企业及时终止或转让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上市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让上述业务的权利。四、如本人违
                            反上述承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其他
                            股东有权根据本承诺函依法申请强制我公司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及下属
                            企业将向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
                            赔偿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康得集团承诺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     2010
               康得投资集   何与公司相同、相似或在商业上构成任何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 年 07          严格
                                                                                                    ___
               团有限公司   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 月 01          履行
                            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                 日

                            钟玉承诺: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 2010
                            公司相同、相似或在商业上构成任何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公司 年 07          严格
               钟玉                                                                                 ___
                            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 月 01          履行
                            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                     日

                            钟玉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
                                                                                            2010
                            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年 07         严格
               钟玉         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          ___
                                                                                            月 01         履行
                            量占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及避免同业竞
                                                                                            日
                            争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
小股东所作承
诺

承诺是否及时   是



                                                                                                                 8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履行

未完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及下
               不适用
一步计划(如
有)


四、对 2015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5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40.00%     至              50.00%

2015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63,438    至               67,970

2014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45,313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公司产品市场应用领域扩展,产品结构调整、产能释放。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4 月 22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