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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得新: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6-25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5-055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
会议于 2015 年 6 月 24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15 年 6 月
18 日前以通讯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
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那宝立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
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因公司 201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67571 元(含税),同时每 10 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4.989622 股),本次非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发 行 价 格 由 26.45 元 / 股 调 整 为 17.57 元 / 股 , 发 行 数 量 由
22,684.310 万股调整为 34,149.120 万股。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需要,公司终止与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
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再认购公司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部分内容做如下调整:
     (一)对发行数量的调整
     本 次 向 特 定 对 象 非 公 开 发 行 的 股 票 数 量 由 34,149.120 万 股 调 整 为
17,074.560 万股。
     (二)对发行对象的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调整为丰实云兰、华富基金拟设立的“华富基金-
鸿盛 14 号资产管理计划”、天弘基金拟设立的“天弘基金定增 40 号资产管理计
划”、安鹏资本和赢盛通典等五家机构,其中向丰实云兰发行 5,691.520 万股、
向华富基金拟设立的“华富基金-鸿盛 14 号资产管理计划”发行 3,984.064 万股、
向天弘基金拟设立的“天弘基金定增 40 号资产管理计划”发行 2,845.760 万股、
向安鹏资本发行 2,845.760 万股、向赢盛通典发行 1,707.456 万股。
    (三)对募集资金总额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0 万元调整
为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
料有限公司年产 1.02 亿平方米先进高分子膜材料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和“补
充流动资金”等三个项目变更为“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1.02 亿
平方米先进高分子膜材料项目”。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1.02 亿平
方米先进高分子膜材料项目投资总额 517,718.90 万元不变,原拟投入募集资金
450,000.00 万元调整为 300,000.00 万元,资金缺口部分将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
解决。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那宝立为关联监事,回避表
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募集资金总额及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调整,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实施细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5 号—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进行了相应修订。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详见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那宝立为关联监事,回避表
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
告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0 万元调整
为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
料有限公司年产 1.02 亿平方米先进高分子膜材料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和“补
充流动资金”等三个项目变更为“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1.02 亿
平方米先进高分子膜材料项目”,因此对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与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终止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
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6)。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那宝立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合
同>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
要求,公司与丰实云兰、华富基金、天弘基金、安鹏资本、赢盛通典在《股份认
购合同》基础上,就有关事项作出补充约定,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
同之补充合同》,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涉及的购买主体的资金筹集或募集、资
管合同或合伙协议、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产品份额转让限制或合伙份额转让限
制、无关联关系等事项进行了明确约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 年 6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