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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得新:关于终止与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的公告2015-06-25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5-056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与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

                   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公司”或“康得新”)与康得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康得集团”)于2014年11月5日签订了《股份认购合同》,
双方约定康得集团以现金方式参与认购康得新拟非公开发行的股票11,342.155万
股,发行价格为26.45元/股,认购资金共计300,000.00万元。
    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1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第 141883 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其中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康得集团参与认购公司非公开
发行部分股票操作方案的妥善性事宜。根据公司、康得集团与监管部门的沟通情况,
经公司反复研究,并经与康得集团协商,为减少公司非公开发行审核的不确定性,
顺利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尽早实施,决定与康得集团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
署《股份认购合同之终止协议》。
    根据康得新于2015年6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终止与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康得新与康得集团于2015年6月24日签订了《<股份认购合同>之终止协议》,双方
一致同意终止原《股份认购合同》,康得集团不再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康得集团为公司发展战略的制订和实施、产业布局和培育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
献,对公司未来发展充满了信心。康得集团虽不再参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股票的认
购,但其仍将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持续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和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
目的顺利推进提供全方位有力支撑,不遗余力助推公司业绩的持续增长,回报社会
和广大投资者。
    因康得集团不再参与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募集资金将减少
300,000.00万元,公司将通过其他渠道筹集资金,以满足公司的资金需求。
    特此公告。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