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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得新: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5-06-25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5-059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
会议决定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星期五)14:30 在江苏省张家港召开 2015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召开时间:2015 年 7 月 10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1、现场会议时间:2015 年 7 月 10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交易系统投票:
   2015 年 7 月 10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
   (2)互联网投票系统:
   2015 年 7 月 9 日 15:00—10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出席对象:
   1、截至 2015 年 7 月 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股东;
   2、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四)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其中,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
     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以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
     效投票为准。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为
     准。
        (五)会议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环保新材料产业园晨港路北侧、港华路西
     侧(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光电大厦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                             议案名称                                说     明
                                                                    第 2 届董事会
一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第 39 次会议
                                                                    通过
1、 对发行数量的调整                                                       同上
2、 对发行对象的调整                                                       同上
3、 对募集资金总额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调整                                 同上
二   《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同上
     《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
三                                                                         同上
     案》
     《关于终止与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四                                                                         同上
     合同>的议案》
                                                                    第 2 届董事会
五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第 38 次会议
                                                                           通过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 2015 年 6 月 25 日(《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为 6
     月 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或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
     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5 年修订)》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
     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
     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或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代表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须有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
     3、受个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有代理人身份证、委
 托股东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4、外埠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
 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
     (二)登记时间:2015 年 7 月 6 日 9:00—11:00 和 14:00—16:00;
     (三)来信邮寄及登记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振兴路 26 号证券部。
           邮 编:102200(信封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7 月 10 日的 9:30-11:30 和 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
 股票操作。
     2、投票代码:362450         投票简称:康得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00 元代表总
 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
 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图所示:

                                                                       对应申
序                            议 案 内 容
                                                                       报价格
0    对所有议案同一表决                                                100.00
1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00
1.1 对发行数量的调整                                                    1.01
1.2 对发行对象的调整                                                    1.02
1.3 对募集资金总额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调整                              1.03
2    《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2.00
3    《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         3.00
    案》
    《关于终止与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
4                                                                   4.00
    购合同>的议案》
5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5.00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4、计票规则
    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议案 1 至议案 5 中的一项或
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议案 1 至议案 5 中已投票表
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 1 至议案 5 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
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
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
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
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前发出后,当日下午 13:00 即可使用;如
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
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激活校验码一览表

        买入证券       买入价格                买入股数
        369999           1元           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 7 月 9 日
15:00—10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
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投票规则
   (一)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
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
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二)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有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应当使用持有
该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且投票后视为该股东拥
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股份均已投出与上述投票相同意见的表决票。股
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分别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确认多个股东账户为同一股东持有的原则为,注册资料的“账户持有人名
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股东账户注册资料以股权登记日为准。
   (三)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股东大会任一议案进行一次以上有效投票
的,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按该股东所持相同类别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大
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对其他议案未进行有效投票的,
视为弃权。
   (四)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
持有人,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填报的受托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
决权总数;通过交易系统的投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会务联系人:王 山
          电   话:010-89710777
          传   真:010-80107261-6218
         电子邮件:kdx@kdxfilm.com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
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通知。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6 月 24 日
 附件 1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委托
 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投票指示
 代表本人(本公司)进行投票,指示如下:

序                                议 案 内 容                           意见
1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1 对发行数量的调整
1.2 对发行对象的调整
1.3 对募集资金总额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调整
2    《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
3
     案》
     《关于终止与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4
     合同>的议案》
5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若同意请在对应栏中划“√”, 若反对请在对应栏附
 注: 中划“×”, 若弃权请在对应栏中划“○”,做出投票指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证件名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份:
     受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