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度 1-6 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1、201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753 号文”《关于核准北京康得新复合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由主承销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4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 币 14.20 元,募集资金总额 57,368.00 万元,各项发行费用 3,584.36 万元,扣除承销费用和 保荐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53,783.64 万元,于 2010 年 7 月 8 日存入本公司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中。以上已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7 月 8 日出具的深鹏 所验字[2010]257 号验资报告验证。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 市企业做好 2010 年年报的通知》(财会[2010]25 号)的精神,本公司于 2010 年年末对发行 费用进行了重新确认,将本公司 2010 年 7 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生的 933.71 万元的路演费 等费用,调整计入了当期损益,最终确认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2,650.65 万元,最终确认的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4,717.35 万元。 3 2、201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 498 号)核准,由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本公司 与特定投资者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吕志炎、新疆华沣融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二组合、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行-何日华、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浙达共享(天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浙商控股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北京 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非公开增发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25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5.85 元,募集资金总额 162,462.50 万元,各项发行费用 3,407.48 万元,扣除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59,055.0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2 年 5 月 31 日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以 上已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2 年 10 月 23 日出具的国富验字【2012】 826A174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2015 年度 1-6 月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1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以前年度 本年使用金额 累计利息 累计手续 置换先期 直接投入 募集资金 销户转出 年末余额 手续费支 费支出 已投入 投入项目 募集资金 偿还银行 收入 出 金额 项目 借款 55,069.04 - - - 23.67 379.85 4.49 - 2、201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以前年度 本年使用金额 累计利 累计手续 年末余 已投入 息收入 费支出 额 置换先期投入 直接投入募集 暂时补充 募集资金偿 手续费支 项目金额 资金项目 流动资金 还银行借款 出 160,922.76 0.00 17.30 - - 0.46 1,942.97 53.17 4.76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本公司已根据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 《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并于2010年10月 29日第一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公司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对募集资 金实行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管理。 1、201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公司与保荐人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账号 为91180154800001836)、本公司与保荐人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亚运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二)》 (账号为321050100100085193);本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康得菲尔实业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康得菲尔”)与保荐人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南京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北京分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及《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补充协议》(账号为05010120030000514);本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 泗水康得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泗水康得新”)与保荐人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北京分行”)签署《募集资金 四方监管协议(二)》(账号为05010120210003443)。 2、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2011年9月26日,公司与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签订了《北京康 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并上市之持续督导协议》,聘请西南证券担任公司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西南 证券具体负责本次非公开股票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的期间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至少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公司、保荐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亚运村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亚运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账号为 321050100100085193);本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康得菲尔实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张家港康得菲尔”)与保荐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 行 ( 以 下 简 称 “ 南 京 银 行 北 京 分 行 ” ) 签 订 了 《 募 集 资 金 四 方 监 管 协 议 》( 账 号 为 05010120030000514)。 本公司、保荐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港城支行(以 5 下 简 称 “ 建 行 张 家 港 港 城 支 行 ” ) 签 订 了 《 募 集 资 金 三 方 监 管 协 议 》( 账 号 为 32201986255051504865);本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张家港康得新光电”)与保荐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张家港港城支行(以下简称“建行张家港港城支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账 号为32201986255051504858)。 (二)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1、 截止2015年6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专户银行名 银行账 初始存放 利息收 已使用金 手续费 存储 公司名称 转入金额 转出金额 称 号 金额 入净额 额 支出 余额 北京康得新 浦发银行北 9118015 41,659.9 12,200.0 复合材料股 京安华桥支 4800001 53,783.64 - 76.40 0.10 4 0 份有限公司 行 836 北京康得新 3210501 兴业银行亚 复合材料股 0010008 933.71 4,213.73 15.88 35.48 5,166.69 0.35 - 运村支行 份有限公司 5193 张家港保税 0501012 区康得菲尔 南京银行北 19,613.9 0030000 - 23,575.80 4,129.95 171.91 3.77 - 实业有限公 京分行 9 514 司 山东泗水康 0501012 南京银行北 18,088.3 得新复合材 0210003 - 18,000.00 7.43 96.06 0.27 - 京分行 6 料有限公司 443 45,813.2 55,069.0 合计 54,717.35 45,789.53 379.85 4.49 - 0 4 存储情况说明: (1) 2011 年 3 月 9 日本公司将在浦发银行北京安华桥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 91180154800001836 予以销户,账户余额 84.14 万元(其中:利息:76.40 万元)全部转入 本公司在兴业银行亚运村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账号 321050100100085193 中。 (2) 2014 年 4 月 28 日,本公司将在兴业银行亚运村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 321050100100085193 予以销户,账户余额 15.88 万元全部转入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北京 沙河支行账号 081001040005365 中。 (3) 2014 年 4 月 28 日,本公司将在南京银行北京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 05010120030000514 予以销户,账户余额 0.36 万元全部转入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张家港 6 港城支行账号 32201986255059066666 中。 (4) 2014 年 4 月 28 日,本公司将在南京银行北京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 05010120210003443 予以销户,账户余额 7.43 万元全部转入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泗水支 行开立的账号 37001687108050150755 中。 2、 截止2015年6月30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手续 专户银行 初始存放金 利息收 存储 公司名称 银行账号 转入金额 转出金额 已使用金额 费支 名称 额 入净额 余额 出 张家港康得 建行张家 3220198 新光电材料 港港城支 6255051 - 159,072.88 - 1,925.05 160,940.06 53.11 4.76 有限公司 行 504858 北京康得新 建行张家 3220198 复合材料股 港港城支 6255051 159,055.02 - 159,072.88 17.92 0.06 份有限公司 行 504865 合计 159,055.02 159,072.88 159,072.88 1,942.97 160,940.06 53.17 4.76 存储情况说明: (1) 2013 年 5 月 6 日本公司将在建行张家港港城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 32201986255051504865 予以销户,账户余额 17.86 万元,全部转入张家港康得新光电在建 行张家港港城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账号 32201986255051504858 中。 (2)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张家港康得新光电剩余的募集资金本息合计为 4.76 万元。 7 三、2015 年度 1-6 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5 年度 1-6 月实际使用情况见下: 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5 年度 1-6 月) 单位:万元 币别:人民币 募集资金净额 54,717.3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4,129.59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5,069.0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7.55% 是否已变更项 2015 年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的净 是否达到 目(含部分变 1-6 月投 累计投入 进度(%)(3) 否发生重大变 资金投向 投资总额 总额(1) 使用状态日期 利 预计效益 更) 入金额 金额(2) =(2)/(1) 化 向全资子公司张家港 康得菲尔增资,建设可 部分变更 16,075.80 11,946.21 12,114.00 101.40% 2012 年 3 月 否 容纳 2 条线的厂房和 4 条生产线 6,304.89 是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4,129.59 万元用于北 - 4,129.59 - 4,222.18 102.24% 2012 年 3 月 否 京建设美国生产线的 规划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6,075.80 16,075.80 16,336.18 101.62% 6,304.89 2010 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即以超额募集资金 7,200 万元提前偿还银行贷款;审议通过《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增资张家港保税区康得菲尔实业有限公司,用于偿还其银行贷款》的议案,即以部分超募资金 7,500 万元增资张家港保税区康得菲尔实业有限公司偿 超募资金投向 还其银行贷款;审议通过《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以 5,000 万元超募资金补充经营所需流动资金。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超募资金增资山东泗水康得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 18,000 万元增资山东泗水用于预涂膜基材建设项目。2011 年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 8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以超额募集资金 944.5052 万元补充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是否已变更项 2015 年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的净 是否达到 目(含部分变 1-6 月投 累计投入 进度(%)(3) 否发生重大变 资金投向 投资总额 总额(1) 使用状态日期 利 预计效益 更) 入金额 金额(2) =(2)/(1) 化 归还银行贷款 - - - 14,700.00 - - - - - 14,700.00 补充流动资金 - - - 5,944.51 - - - - - 5,944.51 使用超募资金 18,000 万元增资山东泗水用 - 18,000.00 18,088.35 100.49% 2014 年 6 月 -619.53 否 否 - 于预涂膜基材建设项 目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38,732.86 - - -619.53 - - 38,644.51 合计 - 16,075.80 55,069.04 - 5,685.36 54,720.31 未达到预期收益的原因:①设备没有按合同规定时间到厂,造成安装调试及投产时间推迟。原计划是:新线于 2012 年 7 月投产,旧线于 2012 年 9 月投产。实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际投产时间为:新线于 2014 年 6 月投产,旧线于 2012 年 9 月投产。②进口线承担高端产品和研发产品的工作,新产品的试制成本和研发成本支出较大。公司 期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正积极努力进行产品升级、扩展销售渠道,降低期间费用,以差异化竞争的形式突破市场,早日实现预期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无 变化的情况说明 2010 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即以超额募集资金 7,200 万元提前偿还银行贷款;审议通过《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增资张家港保税区康得菲尔实业有限公司,用于偿还其银行贷款》的议案,即以部分超募资金 7,500 万元增资张家港保税区康得菲尔实业有限公司偿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还其银行贷款;审议通过《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以 5,000 万元超募资金补充经营所需流动资金。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及使用进展情况 于使用超募资金增资山东泗水康得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 18,000 万元增资山东泗水康得新用于预涂膜基材建设项目,目前,此项目还在建 设中。2011 年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即以超额募集资金 944.5052 万元补充经营所需流动 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2010 年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和 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 9 施地点变更情况 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部分调整张家港保税区康得菲尔实业有限公司 “年产 1.8 万吨环保型印刷用预涂膜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及募集 资金安排:张家港康得菲尔募投项目原购置美国产和台湾产生产线各两条,变更为购置四条美国生产线,同时将其中一条生产线的实施主体由张家港康得菲尔变 更为北京康得新,实施地点由张家港变更为北京。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无 施方式调整情况 ①由于前期设备监管手续未办妥,先由兴业银行结算账户支付设备总价款的 8%首付款 27.16 万美元。根据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我公司变更部分募 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将前期由结算账户垫付的款项由兴业银行的监管账户划回,金额为 181.28 万元。②由于兴业银行无法开具供应商要求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的信用证,为了不耽误供应商设备的发货时间及不违反合同条款,由南京银行北京分行代开信用证:即公司先使用自有资金 2,092.678 万元作为开设信用证的保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证金存入南京银行北京分行,南京银行北京分行再委托符合合同规定的银行为公司开具符合供应商要求的信用证。上述 2,092.678 万元人民币即为 339.5 万美元 的 92%,再按 1:6.7 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的金额。根据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我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事项的核查意见,将前期由结算账户垫付的款项 由兴业银行的监管账户划回,金额为 2,092.678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无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无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无 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详见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1) 使用募集资金 11,946.21 万元用于张家港康得菲尔建设可容纳 2 条线的厂房和 4 条生产线项目的投资比例为 101.40%,其中 167.79 万元为募集资金存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一并投入项目所致。 10 (2) 使用超募资金 18,000 万元增资山东泗水康得新用于预涂膜基材建设项目的项目投资比例为 100.49%,其中 88.35 万元为募集资金 存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一并投入项目所致。 (3) 使用募集资金 4,129.59 万元用于北京建设美国生产线的项目投资比例为 102.24%,其中 92.59 万元为募集资金存放利息收入扣除 手续费支出后一并投入项目所致。 11 2、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5 年度 1-6 月实际使用情况见下表: 表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5 年度 1-6 月) 单位:万元 币别:人民币 募集资金净额 159,055.0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7.3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0,940.0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截至期末投 是否已变更项 调整后 截至期末累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2015 年 1-6 资进度(%) 项 目 达到 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 目(含部分变 投资总 计投入金额 到预计 否发生重大变 向 总额(1) 月投入金额 (3)=(2)/ 使用状态日期 的净利 更) 额 (2) 效益 化 (1) 向子公司张家港光电增资, 建设 2 亿平米光学薄膜产业 否 159,055.02 - 17.30 160,940.06 101.19% 2013 年 12 月 45,185.00 否 否 化集群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59,055.02 - 17.30 160,940.06 - - 45,185.00 - - 超募资金投向 无 归还银行贷款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合计 - 159,055.02 - 17.30 160,940.06 - 45,185.0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期收益 注:张家港光电公司的光学膜项目未达到预期收益的原因:①、根据《光学膜产业集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建设期 18 个月。张家港光电公司建设 2 12 的情况和原因 亿平米光学薄膜产业化集群项目原定投产期是 2013 年 3 月,而公司在 2012 年 6 月完成此项目增发,2012 年 10 月开工建设,2013 年 12 月正式开工投产。 公司仅用 1 年时间完成建设。②报告中,光学膜项目计划投产当年生产负荷达到设计产能的 50%,第二年达设计产能的 80%,第三年完全达产。公司 2014 年是投产第一年,按原计划产能利用率为 50%。在实际生产过程中,该项目在 2014 年度生产负荷达到设计产能的 60.50%。2015 年是投产的第二年,截止到 2015 年 6 月份产能利用率达到 39.56%,按照该进度,到 2015 年年底基本能达到设计产能的 80%。③、公司基础建设投入基本完成,随着市场不断开发,产 能利用率的提高,公司的效益会越来越好,尽早实现承诺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无 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无 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无 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无 调整情况 ①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 投入项目金额 23,181.39 万元,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②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康得新前期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 2012 年 6 月 19 日出具了深鹏所股专字【2012】第 0476 号《关于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及置换情况 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③公司 2012 年 6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专户的 23,181.39 万元用于置换上述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 23,181.39 元。④西南证券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6 月 25 日对本公 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对此置换事项无异议。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的金额及原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募投项目后续资金支付将继续用于张家港光电建设 2 亿平米光学薄膜产业化集群项目的建设。 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 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详见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使用募集资金 160,940.06 万元用于张家港光电建设 2 亿平米光学薄膜产业化集群项目的投资比例为 101.19%,其中 1,885.04 万元为募 13 集资金存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一并投入项目所致。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表 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15 年度 1-6 月) 单位:万元 变更后项目拟 2015 年度 截至 2015 年 截至 2015 年 6 2015 年 1-6 是否达到 变更后的项目 1—6 月实际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目 投入募集资金 1-6 月实际累计 月投资进度 月实现的净 可行性是否发 状态日期 预计效益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2) (%)(3)=(2)/(1) 利 生重大变化 总额(1)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向全资子公司张家港康得 4,129.59 万元用于本 菲尔增资,建设可容纳 2 条 4,129.59 4,222.18 102.24% 2012 年 3 月 420.35 是 否 公司建设美国生产线 线的厂房和 4 条生产线 的规划 合计 4,129.59 4,222.18 102.24% 420.35 2010 年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和 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部分调整张家港保税区康得菲尔实业有限公司“年产 1.8 万吨环保型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印刷用预涂膜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安排:张家港康得菲尔募投项目原购置美国产和台湾产生产线各两条,变更为购置 四条美国生产线,同时将其中一条生产线的实施主体由张家港康得菲尔变更为北京康得新,实施地点由张家港变更为北京。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无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14 本公司前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如下: 1、对外转让或置换前使用募集资金投资该项目情况 表 4: 对外转让或置换前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金额(万元) 实际投资金额(万元) 完工程度% 实现效益(万元) 无 2、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收益情况 无。 3、置换进入资产的运行情况 本公司 2015 年度 1-6 月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 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在 2012 及 2013 年度报告中“董事会报告” 部分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的相应披露内容在项目实际实现效益方面存在差异,差异及原因 如下: 单位:万元 币别:人民币 2012 年 2013 年度 项目名称 年报披露数 实际实现数 年报披露数 实际实现数 (毛利) (净利) (毛利) (净利) 张家港康得菲尔建设可容纳 2 条线的厂房和 4 条生产线 10,328.47 16,780.14 9,875.84 11,397.86 北京建设美国生产线的规划 5,294.07 6,272.35 差异原因: 2012 年、201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因披露效益口径不同而存在一定差异,已公告披露的报告效益口径 为项目毛利,为进一步方便投资者对募投项目实现效益与公司净利润的比较,本报告在募集 资金实现效益的口径披露上皆采取净利润指标。 15 除上述内容外,报告期内,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 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