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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得新: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15-09-29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5-086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向华宝信托等机构转让其持有的公司8,993.77万
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6.27%。转让过户完成后,中信信托不再持有公司股
份。
       4、受让方承诺遵守证监会公告[2015]18号规定,自 2015 年 7 月 8 日起
6 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转让本次以协议方式受让的股份。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接到公司股东中信信托有
限责任公司(下称:中信信托)通知,中信信托作为受托人管理的“中信财富招
商1期指定型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和“中信财富招商2期指定型
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协议转让方式于2015年9月24日与华宝信
托有限责任公司、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合
称: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5,000万
股、1,993.77万股、2,000万股,占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为3.48%、1.39%、1.39%;
中信信托将在近期向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8,993.77万股(约占公司现
有总股本的6.27%),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转让情况:
       1、转让方:
                                                          转让价格         转让股数
    转让方股东名称     转让方式        协议签订时间                                                转让比例
                                                          (元/股)        (万股)
                       协议转让     2015年9月24日            25            8,993.77                 6.27%
       中信信托
                         合计                -                -            8,993.77                 6.27%
        转让方本次转让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转让前持有股                 转让后持有股数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合计持有股份                      59,958,488           4.18%         0            0%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信
财富招商1期指定型结构化证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9,958,488           4.18%         0            0%
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29,979,244           2.09%         0            0%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信
财富招商2期指定型结构化证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9,979,244           2.09%         0            0%
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2、受让方:
                                                                         转让价格           转让股数         转让
      受让方股东名称              转让方式        协议签订时间
                                                                         (元/股)          (万股)         比例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协议转让       2015年9月24日              25              5,000.00        3.48%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协议转让       2015年9月24日              25              1,993.77        1.39%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协议转让       2015年9月24日              25              2,000.00        1.39%
                         合       计                                         -              8,993.77        6.27%
        受让方本次转让前后持股情况:
  受让方股东                                     本次转让前持有股                 本次转让后持有股
                     股份性质
      名称                                 股数(万股)           占比       股数(万股)              占比
               合计持有股份                        0                0            5,000.00              3.48%
  华宝信托有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            5,000.00              3.48%
  限责任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长信基金管   合计持有股份                      233.92           0.16%          2,227.69              1.55%
  理有限责任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33.92           0.16%          2,227.69              1.55%
  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0                0            2,000.00              1.39%
  东吴证券股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            2,000.00              1.39%
  份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2、本次股份转让不违反相关承诺;
3、根据受让方提供的材料判断,受让方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4、详情见同日巨潮资讯网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