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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得新: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2015-10-16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5-089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均为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
     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额度:
     本次担保额度为20亿元人民币;
     ●累计担保数量(含全部控股子公司):
     截止2015年9月30日,累计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有效担保金额为105亿元(累
 计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67.8667亿元),经权力机构批准详情如下:
    时   间             审议通过的会议届次      审议通过的担保金额(亿元)
2013年7月25日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5
2014年5月12日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40
2014年11月24日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10

2015年5月6日      2014年度股东大会                            30
    合   计                                                  105
     ●本公司逾期对外担保:0亿元;
     ●本次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另行公告。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
 规定,公司董事会根据2015年公司及控制的下属公司整体生产经营计划和资金
 需求情况,对2015年度下属公司需向银行融资的情况进行了预测分析,提出了
 2015年度对下属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预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控制的下属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为确保生产经营持
续健康发展,公司拟在2015年为其新增以下额度的融资担保:
    1、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提供的现有担保金额332,339.00万元,
新增担保金额200,000.00万元;
   注: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479,429万元。
    2、相关授权
    上述担保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36个月内滚动承担保
证担保。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自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在上述额度内具
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
东大会。
    3、担保事项的审批程序
    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要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股东大会具体
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公司持股97.42%,北京康得新功能
材料有限公司持股2.58%)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194,055万元             法定代表人:钟玉
    成立时间:2011年10月9日
    注册地址:江苏环保新材料产业园晨港路北侧、港华路西侧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光学薄膜的研发、生产、销售,光电新材料的研发、销售;
电子产品的研发、销售及委托区外企业加工,自有房屋、机械设备租赁,自营和
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
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状况: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营业收入:180,098万元,总资
产为485,512万元,净资产为239,988万元,净利润为42,169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向控制的下属公司拟新增合计人民币20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向
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制的下属公司,其经营情况稳定,且公司在担保期内
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在可控制范围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对控制的下属公司合计担保额度通过后,经批准的
公司对控制的下属公司有效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250,000万元,占2014年度期末
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479,429万元的260%;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对控股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678,667
万元,占 201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479,429 万元的 141%。
    本公司控制的下属公司无对外担保行为。
    本公司及控制的下属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
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其他
    审议此次议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