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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得新: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公告2015-11-09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5-092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
会议于 2015 年 11 月 6 日以通讯结合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
料于 2015 年 11 月 2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全体董事
以通讯结合现场的形式参加了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7 名,实际参加表决
的董事 7 名。会议由董事长钟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
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决议有效期 1 年;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为保证公司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决
议有效期延期 1 个月。
    除对决议有效期进行延期外,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涉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条款均不变。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发行工作相关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工作的顺利实施,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期 1 个月,除顺延有效期外,授权的内容不变。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请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 2015 年 11 月 24 日(星期二)14:30 在北京市昌平区昌平路 317
号龙城丽宫国际酒店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15-093。


    特此公告。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