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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得新:关于申请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2015-12-25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 2015-128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为满足持续发展
的资金需求,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财务费用,依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
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非公开定
向发行规则》等规定,拟以在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申请非公开定向发行非金融企
业债务融资工具(下称:私募债)的方式筹集资金,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与投资的
资金需求。本次发行私募债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注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二、发行时间: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在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
择机发行;
    三、发行期限:不超过3年;
    四、发行方式: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状况确定发行方式;
    五、资金用途:用于补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营运资金或偿还、置换银行贷
款等;
    六、发行利率:本次申请发行的私募债按面值发行,与主承销商与定向投资
者协商确定利率;
    七、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定的投资者;
    八、主承销商:根据收费、服务水平和工作时间等情况确定;
    九、为保证私募债顺利发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负
责办理与本次发行私募债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从维护公司利
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制定本次申请发行私募债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
本次申请发行私募债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
式、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申请私募债发行申报事宜;
    3、代表公司进行所有与本次私募债发行相关的谈判,签署与本次发行私募
债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办理与本次发行私募债有关的其他事项;
    6、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