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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得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2016-11-07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6-101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6】1791号),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非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411.764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16.32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48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保荐承销费、律师费、验资费、
股份登记费等)1,577.4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78,422.59万元。上述募
集资金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6年9月30日出具
瑞华验字[2016]第48100010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2015年12月1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及 2015年12月28
日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1                                                 517,718.90       150,000.00
     1.02 亿平方米先进高分子膜材料项目
     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1
2                                                 231,342.70       230,000.00
     亿片祼眼 3D 模组产品项目
3    偿还银行贷款                                 100,000.00       100,000.00
                    合计                          849,061.60       480,000.00



      二、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概述
      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光电”)年产1亿片祼眼
3D模组产品项目系由公司子公司张家港光电为主体实施的募投项目。公司拟将
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张家港光电变更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苏康
得新智能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显示”),项目投资总额为231,342.70
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230,000.00万元,张家港光电先期已使用自有资金
投入金额为17,935.80万元。本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内容、项目选址、项目实施
计划等均保持不变。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已经公司 2016年11月 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须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新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康得新智能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张家港保税区晨港路85号
    法定代表人:邵振江
    注册资本:10000万元整
    成立时间:2016年6月1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2MA1MN1189W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智能显示领域、微电子领域、光学薄膜领域、光学新材料领域的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的开发、制作、数字模拟电路
设计,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委托加工,自有房屋、机械设备租赁,提
供相关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际
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原因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年产1亿片祼眼3D模组产品项目的实施主体是为了优化
公司管理结构,便于独立核算该项目的实施效益,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需要,
继而实现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提升管理协同效应。


       五、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后对应募集资金的安排
    1、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事项的相关决议程序完成后,
公司将收回张家港光电年产1亿片祼眼3D模组产品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230,000.00万元及相关利息(具体金额以资金划转时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
额为准),并以上述金额对智能显示进行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
亿片祼眼3D模组产品项目”的建设。对智能显示增资完成后,智能显示将对张
家港光电先期已使用自有资金投入“年产1亿片祼眼3D模组产品项目”的金额约
17,935.80万元(具体金额以按法定程序进行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进行收购置
换。
    2、为保证募集资金安全,智能显示将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上
述募集资金,且公司将与智能显示、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
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使
用募集资金。


       六、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影响
       本次实施主体的变更,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向和项目基本建设内
容,不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入金额,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投资收益造
成实质性的影响;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
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
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亿片祼
眼3D模组产品项目实施主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质性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及建设内容,不影响投资项目的正常进
行,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变更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符合公
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及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投资收益造成实质性的影
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拟变更事项已
经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同意意见,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质性变
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
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保荐机构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主体。
    综合以上情况,本保荐机构对康得新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
体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