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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得新: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告2016-11-07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6-097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于2016年11月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16年10月31日前以专人送达、通讯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并亲自参与表决的董事7人,包括
独立董事3人(其中董事刘劲松、独立董事单润泽、隋国军、苏中锋以通讯方式
表决)。会议由董事长钟玉先生主持。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认
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光电”)年产1亿片祼眼
3D模组产品项目系由公司子公司张家港光电为主体实施的募投项目。公司拟将
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张家港光电变更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苏康
得新智能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显示”),项目投资总额为231,342.70
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230,000.00万元,张家港光电先期已使用自有资金
投入金额为17,935.80万元。本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内容、项目选址、项目实施
计划等均保持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发
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
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财务成本,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满足公司
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中期票据,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提请于2016年11月22日14:30在北京市朝阳区北辰西路8号院2号(洲际大酒
店旁),北辰世纪中心B座16层会议室召开 2016 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上述1、2、3议案公告内容详见2016年11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介机构意见。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