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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得新: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2017-02-20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

                          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
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如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与坤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经事前认真审阅有关文件及了解关联交易情况后,我们认为,该议案涉及的
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及市场拓展需要而发生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
形。
    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与关联方坤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发生的
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前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3、公司签署本关联交易协议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
       综上所述,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表示同意。




                                         独立董事:隋国军、单润泽、苏中锋
                                                        2017 年 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