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得新:关于控股股东及其通过信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2017-09-18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7-083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通过信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康得新或公司)于2017年7月25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5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2017年9月15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康得集
团)通知,康得集团及其通过“陕国投-持盈57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
称:持盈57号)”自7月27日至9月15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增持公司股份
21,353,1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0%。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增持数量 增持金额 增持均价 占总股本
增持主体
(万股) (万元) (元/股) 比例
康得集团 2,025.66 39,692.64 19.59 0.57%
持盈57号 109.66 2,316.67 21.13 0.03%
合 计 2,135.32 42,009.31 19.59 0.60%
注:
1、截止2017年9月15日,公司总股本为:353,698.7910万股。
2、2017年7月28日公司已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7-059)。
截止2017年9月15日,康得集团及持盈57号合计持有公司85,251.13万股股
份,约占公司总股本24.10%。后续控股股东将按照计划进一步增持公司股份。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2、康得集团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严
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3、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
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