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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得新: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已取消)2018-03-03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8-010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8年2月23日因筹划重
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康得新,
股票代码:002450)于2018年2月26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
年2月24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重大事项
停牌公告》(编号2018-007)。
    公司原预计于2018年3月5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7年修订)》的要求披露重大资
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但鉴于交易各方对具体交易方案尚在沟通之中,截至本公
告发布之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准备工作尚未完成,重组方案尚处于推进阶
段。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3月5日(星期一)开市起
继续停牌,并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确定为第三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交易方式
    公司计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式为现金购买,不涉及发行股票。
    3、标的资产情况
    海外先进高分子材料平台企业100%股权。公司计划本次交易涉及标的资产
所属行业为先进高分子材料行业,具体标的估值对价范围仍在谈判中。
    4、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是否需经有权部门事前审批
    经初步确定,本次重组尚须及可能须履行的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公司
董事会、标的公司股东会、公司董事会、公司股东大会、中国商务部门、国家发
改委、中国外汇管理局等的审批。本次重组须履行的程序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的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中披露的为准。
     本次重组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本次重组须履行的程序以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中披露的为准。
     二、公司停牌期间的相关工作及延期复牌原因
     自停牌以来,公司与有关各方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目前
已经完成了律师事务所及会计师事务所的聘请工作、并拟于近期完成独立财务顾
问的聘请,相关中介机构正在对标的资产进行初步尽职调查,双方项目负责人积
极开展收购谈判等相关工作。
     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仍需要进一步磋商和谈判,相关工作仍在进行,公
司难以按原计划于2018年3月5日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申请股
票复牌。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保护广大投资者权益,现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申请延长股票停牌时间,公司股票自2018年3月5日起继续停牌,公司承诺本次
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即承诺争取在2018年4月5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
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
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三、公司股票停牌前1个交易日的主要股东持股情况(股份类型均为人民币
普通股)
     (1)停牌前一交易日(2018 年 2 月 2 日)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数量
序                              股东名称
                                                                         (股)
1    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851,414,682
2    浙江中泰创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74,365,399
3    深圳前海丰实云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13,749,766
4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87,921,212
5    华富基金-宁波银行-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79,624,836
6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76,824,500
7    天弘基金-宁波银行-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56,874,883
8    深圳前海安鹏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56,874,883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鑫鑫向荣 90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
9                                                                      53,834,792
     金信托计划
1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0,979,753
     (2)停牌前一交易日(2018 年 2 月 2 日)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持股
                                                                       持股数量
序                              股东名称
                                                                       (股)
1    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57,297,035
2    浙江中泰创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74,365,399
3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87,921,212
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76,824,500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鑫鑫向荣 90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
5                                                                      53,834,792
     金信托计划
6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0,979,753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鑫鑫向荣 71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
7                                                                      36,418,422
     金信托计划
8    通用技术集团香港国际资本有限公司                                  31,465,113
9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康得成长 1 号单一资金信托                 30,772,430
1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社会责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4,053,429
     四、继续停牌期间工作安排及承诺事项
     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将继续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的各项工作。公司承诺争取于2018年4月5日前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7年修
订)》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如公司预计未能在停牌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
报告书等相关事项,但拟继续推进的,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继续停牌议案,并
在议案通过之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继续停牌。如公司预计未能在停牌后3个
月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等相关事项,公司将自停
牌首日起3个月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筹划重组事项的议案,并在议案通
过之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继续停牌。
     公司未提出继续停牌申请或继续停牌申请未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
股票将于2018年4月5日开市起复牌,同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是否继续推进本次交易及相关原因。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
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未超过3个月,公司承诺自公告之
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超过3个月,
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履行
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按照承诺的期限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
规定要求的文件。同时,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
组进展公告。
    五、风险提示
    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
请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