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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得新: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18-04-20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8-036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康得新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19 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17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公司(合并口径)

实现净利润247,438.18万元,加计上年未分配利润498,167.28万元,扣减分配普

通股股利20,118.9万元,扣减计提的盈余公积23,755.07万元,截至2017年12月

31日止,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合并口径)为701,731.49万元,母公司可供分配

利润为469,477.65万元。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

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70元(含税)。本次

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不享受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相关权利。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

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

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17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是在符合《公

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章程》、《未来三
年(2015 年-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符合

公司股东的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三、其他说明

    1、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系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预期,并考虑广大

投资者的回报,拟定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

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

稳定和长远发展。

    2、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切实履行

保密义务,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3、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后方可实

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