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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得新: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提示性公告2018-04-27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8-045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定于 2018 年 5 月 14 日(星期一)14:00 在北京市朝阳区北辰洲际酒店(北
辰西路 8 号院 4 号楼)二层凤凰厅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
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9 日发布《关于召开 2017 年度股
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18-033),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 5 月 14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股权登记日:2018 年 5 月 9 日(星期三)
    2、网络投票时间:
    (1)交易系统投票:
    2018 年 5 月 14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
    (2)互联网投票系统:
    2018 年 5 月 13 日 15:00— 5 月 14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三)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本次会议现场投票在北京市朝阳区北辰洲际酒店(北辰西路
8 号院 4 号楼)会议室进行。股东可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
     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
     统平台(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
     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表决方式。网络投票包含证券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出席对象:
         1、截至 2018 年 5 月 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辰洲际酒店(北辰西路 8 号院 4 号楼)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                             审议事项名称                            说 明
                                                                   第 3 届董事会
1      《关于 2017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6 次会议通过
2      《关于<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上
3      《关于 2017 年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上
4      《关于 2017 年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同上
5      《关于 2017 年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同上
6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上
       《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8 年度财务审
7                                                                      同上
       计机构议案》
8      《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同上
9      《关于 2017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上
10     《关于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上
11     《关于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 40 亿元额度的议案》        同上
                                                                 第 3 届监事会
12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3 次会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第 10 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将回避
     表决。独立董事在将在本次会议上进行年度述职。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 2018 年 4 月 2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或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该列打
 提案
                                     提案名称                        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17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3.00     《关于 2017 年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 2017 年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5.00     《关于 2017 年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

 6.00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8 年度财务审
 7.00                                                                   √
          计机构议案》
 8.00     《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9.00     《关于 2017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10.00 《关于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11.00 《关于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 40 亿元额度的议案》           √

12.00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四、会议登记方法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或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代表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须有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
    3、受个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有代理人身份证、委
托股东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
附件一格式自制均有效。
    4、外埠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
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
    (二)登记时间:2018 年 5 月 10 日 9:00—11:00 和 14:00—16:00。
    (三)来信邮寄及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 5 号院望京诚盈中心
7 号楼证券部。
    邮 编:100012(信封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联系人:王 山
    电 话:010-84369638
    传 真:010-80107261-6218
    (五)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
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委托书附后。
    六、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二十六次会议决议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通知。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4 月 26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50
    2、投票简称:康得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议案设置: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17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3.00   《关于 2017 年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 2017 年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5.00   《关于 2017 年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

6.00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8 年度财务审计
7.00                                                                 √
       机构议案》
8.00   《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9.00   《关于 2017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10.00 《关于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11.00 《关于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 40 亿元额度的议案》         √

12.00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 年 5 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
    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13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14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委托
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投票指示
代表本人(本公司)进行投票,指示如下:
                                                             同   反 弃
                                                     备注
                                                             意   对 权
提案                                                该列打
                         提案名称
编码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17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3.00   《关于 2017 年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             √

       《关于 2017 年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00                                                  √
       薪酬的议案》
5.00   《关于 2017 年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6.00                                                  √
       项报告的议案》
       《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7.00                                                  √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议案》
       《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
8.00                                                  √
       划》
       《关于 2017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
9.00                                                  √
       议案》
10.00 《关于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关于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 40 亿元
11.00                                                        √
         额度的议案》
12.00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若同意请在对应栏中划“√”,若反对请在对应栏附
注:中划“×”,若弃权请在对应栏中划“○”,做出投票指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


    受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签署日期: 2018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
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