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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得新:重大事项进展暨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2018-06-07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8-057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暨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前期停牌及信息披露情况
    2018年6月4日,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因筹划
与第三方签署战略性协议,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康
得新, 证券代码:002450)自当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刊登的“2018-055”公告)。
    目前公司已与战略合作方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交
建”)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拟在公司“两
园一城”、康得碳谷、碳纤维复合材料产业园等项目及通用航空、风电、智慧城
市、新兴智能显示等多领域开展资本、产业及开发建设等全方位的合作。


     二、公司筹划重大事项的最新进展
    合作方中国交建是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特大型中央企业和世界500强企业,
位居ENR全球最大250家国际承包商第3位,在全球最大150家设计企业排名中位
列第6位,2017年位列世界500强企业排名第103位,在国务院国资委经营业绩
考核“12连A”。中国交建目前正在重点布局投资建设风力发电、高铁、通用航
空、新材料、新能源、智慧城市等产业领域。现将合作协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合作主体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1,617,473.5425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85号
    成立日期:2006年10月08日
    法定代表人:刘起涛
    营业范围:对外派遣实施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港口、航道、公路、桥
梁的建设项目总承包;工程技术研究、咨询;工程设计、勘察、施工、监理以及
相关成套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供应、安装;工业与民用建筑、铁路、冶金、石化、
隧道、电力、矿山、水利、市政的建设工程总承包;各种专业船舶的建造总承包;
专业船舶、施工机械的租赁及维修;海上拖带、海洋工程的有关专业服务;船舶
及港口配套设备的技术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国际技术合作与交流;物流业、
运输业、酒店业、旅游业的投资与管理;地铁运输、地铁车辆、地铁设备的设计、
安装、修理、技术开发。


    (二) 合作内容
    1. 业务合作,促进双方跨越式发展
    双方互惠合作,合作方将利用自身在基建领域和国内外高端资源的优势,优
先考虑将高端装备、轨道交通、通用航空和土木建筑等领域的项目与公司高分子
材料应用相结合。公司将利用自身在高分子材料产业领域的技术优势,优先考虑
将重点项目、土地、技术等资源与合作方优势结合,支持合作方开展产业园规划、
建设、投融资、运营业务等综合开发业务。
    2. 远近期结合,促进双方合作高效务实开展
    公司发挥其在先进高分子材料领域的产业技术优势,合作方发挥其在高端运
作、设计施工、投融资方面的优势,立足双方优势特点向对方提供充分支持,开
展长期战略合作。近期探讨在山东荣成、江苏张家港、常州产业园、廊坊碳纤维
复合材料二期等项目的投融资、建设等一体化合作,参与产业园的基础设施及配
套设施的投融资建设等。
    3. 资本合作,打造央民合作新平台
    双方积极探讨资本合作,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与合作方及其下属基金公司共同
打造首期规模100亿元的基金投资平台,采用多种方式进行深度合作,充分发挥
双方在产业技术资源和资金投融资方面的优势,以促使双方建立资本纽带,打造
央民创新合作平台。
    4. 创新模式合作,探索创新发展模式
    双方各自发挥全方位的优势,共同探索和研究先进高分子材料产业功能区综
合规划开发建设模式和运营模式,丰富模式内涵,创新发展方式,在公司股权投
资、高分子新材料项目投资、配套项目、康得新未来城的建设投资与运营等方面
展开合作。
    (三) 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 本次战略合作将充分发挥双方的资源、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优势,本着
平等互利、公平守信原则,双方在资本运营、新材料产业功能区基础设施投资建
设及区域综合开发建设等方面进行合作,形成合作伙伴关系,达致互惠互利、合
作双赢。
    2. 本协议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不
构成重大影响。
    3. 签订协议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次签署的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无需提交公
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
议程序。



    三、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合作意愿的框架性约定,具体的合同金额、
实施内容将根据双方后续工作进一步落实和推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对于本次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涉及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及时
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交建与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6 月 6 日